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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配送体系备受业内关注

2011-03-20 12:35 来源:中国医药报 我要评论 (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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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农工民主党中央针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的问题,提出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药物配送体系,按照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药品流通一级站的模式,由社会责任意识强、具有覆盖全国网络和配送能力的中央国有药品流通企业来承担全国的基本药物配送,以控制不同地区的基本药物配送平均成本,降低基本药物流通成本,让偏远、农村地区的居民真正用得上质优价廉的基本药物。

    此议经媒体报道后,基药配送再次成为业内关注和热议的话题。

    统一配送等于一家垄断?

    “计划经济时代实行的药品流通一级站模式,是有当时特定的时代背景的。”一位业内资深人士指出。

    据介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经济水平低下,医药物质匮乏,全国医药商品产销均由中国医药公司(后以此为基础成立国药集团)统一规划,一、二、三级批发层层下达指标,层层调拨。整个医药商业全部由国企垄断,实行“统购统销”。中国医药公司体系内设置了五个一级站:沈阳、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第二级是省、市直辖的医药站;第三级则是市、地区和县的医药站。药品只能严格按级流动。在这种药品流通模式之下,由于层层加价,医药商业毛利率高达30%。

    1984年,国家取消药品统购统销,一些制药企业开始进入医药流通行业,也有一些新建的医药流通企业开始出现。经过20多年的发展,国内医药流通业竞争程度有了实质性提高,不仅形成了全国性和区域龙头相混合的局面,医药商业流通也逐渐呈现扁平化趋势。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医药商业平均利润率为1.29%,毛利率则为7.09%。

    “事实上,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全国医药市场较之计划经济时代发生了重大变化,基层医院、乡镇卫生所、村卫生室、零售药店等纷纷建立和兴起,直接影响到了医药流通。”该人士称。

    “如果基本药物全部由国家买单,那么在情理上国家有权决定由谁来配送基本药物。”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说,“但是统一配送不等于独家配送,合乎情理并不代表一定可行。”所谓“统一配送”,是指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严格按照政府制定的统一标准进行配送,而并非是唯一配送。

    河北隆盛医药公司总经理冉铁军也直言,目前基本药物招标均是以省为单位,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主要由地方财政负担,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不一定会支持全国统一配送。更主要的是,“目前还没有哪一家医药商业公司能够独自完成对一个省的基药配送”。他指出,基本药物主要是在城市社区、县级以下医院(含县)、乡镇卫生所、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因此其配送具有网点分散、采购量小、频次多等特点,再加上我国地域广阔、地形各异,仅靠一家企业配送难以完成。

    以河南省为例,去年3月,河南在郑州、焦作、鹤壁、平顶山、安阳、济源6个省辖市的47个县(市、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招标选定了20家配送企业,由各市、县和医疗机构自主选择。5月,河南省卫生厅决定在原有20家的基础上再遴选80家信誉好、规模较大的配送企业,对6个试点市的基本药物实行统一配送。

   “如果让一家企业完成基本药物配送,势必会出现转配送情况,这样层层转下来,也很难达到控制流通费用、降低运输成本的目的。”冉铁军说。

    于明德也认为,基本药物配送一旦由独家垄断,像运行效率降低、配送不及时、服务质量下降等诸多问题将会逐渐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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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医药流通业 两会 基药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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