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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模式成医药B2C软肋,网上药店谋求突破

2011-07-10 08:11 来源:医药经济报 我要评论 (0) 点击:

近期接二连三的动作将一度沉寂的药品电子商务再度推到聚光灯下。

  6月20日,上海复美大药房、北京金象大药房、杭州九州大药房、开心人大药房、云南白药大药房等5家医药公司,作为首批合作伙伴集体进驻淘宝商城。

  网上药店并非新鲜事物,但与淘宝的结合却将各种效应放大。

  一周后,关于九州通与京东商城合作的消息在业界广泛流传。尽管九州通副董事长、董秘刘兆年表示“作为上市公司,暂不能对外公布任何消息”,但京东商城的“不否认”态度表明此合作动向显然不是空穴来风。

  而在此之前一月,网上药店健客网对外宣称,已与腾讯旗下拍拍网达成战略合作,目前健客网已经完成入驻拍拍网QQ商城,是首批入驻QQ商城的网上药店之一。此外,人气渐旺的1号店旗下则有平安药网可以进行药品售卖。

  种种迹象都传递出一个信息,即一度发展迟缓、受到质疑的药品B2C重新成为商家必争之地,而此番角斗都竞相“借助与大型电子商务网站的合作”。同时,竞争硝烟的背后,有关B2C的争论亦未停止。

  政策橄榄枝

  对于药品电子商务尤其是B2C模式业务的发展,监管部门一直非常谨慎。

  由于非法网上药店横行,网上药店在2004年一度被禁。今年5月18日,SFDA发布《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的通知》。

  根据《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查验收并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根据SFDA数据显示,我国至今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的企业有67家,其中服务范围为“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的B2C企业36家,与淘宝合作的5家企业就在此名单当中;从事“与其他企业进行药品交易“的B2B模式的有23家;性质为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的有8家。

  而5月发布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则表示:“在创新药品经营模式方面,要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与电子商务相结合,提高药品流通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水平。鼓励规范经营的零售连锁企业发展网上药店。”这随即被业内视为政策上的橄榄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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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药企 配送 医药 B2C 网上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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