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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中标史上最残酷的招标双输

发布日期:2011-10-18  |  浏览次数:83527

 

“吃饭?我们这么多人马上就要一年多没有饭吃了。”8月4日,聚集在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心(下称招标办)的几名企业代表,终于等到并拦住了准备去吃午饭的福建省第八批药品集中采购的一位负责人,为自己企业的品种被废标讨一个说法。

此前一天,《福建省医疗机构第八批药品集中采购议价药品专家面对面谈判结果》公布,这原本意味着福建第八批药品集中采购渐近尾声,随后只要完成确标,招标阶段的工作就将完成。但是随着专家谈判结果的公布,参与招标的企业质疑之声不绝于耳。不仅未中标的企业认为招标结果不公而大发牢骚,就连中标的企业也因为中标价过低而怨声载道。

此时,在招标办的办公楼外,更多企业和经销商的招标代表则以静坐、拉横幅等更为极端的方式表示抗议。因为不但他们的品种被无端废标,而且上交的申诉也没有回音。

一个多月过去了,附件招标办网站的公告还停留在8月3日,最终中标结果迟迟未能公示。

全国新地

虽然已近预料到了福建此招标会降价,但力度之大还是出乎企业代表的心理预期。不止一家投标企业向《医药经理人》这样表示。

据业内人士统计,此次福建第八批药品招标创造了品规数新低(约4361种)。这不仅与其他省份一般在10000~20000种的品规的数目相去甚远,也远地于福建省上一次非基本药物招标的历史中标数(15000中左右)。

据统计,福建省此次中标比率仅为38%,而让中标企业感到不满的是,中标品种价格创全国新地。

更致命的是,此次招标被指“无论标书还是具体流程,从头到尾看不到一点质量优先的影子”,严重违背了64号文《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中“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据投标企业透露,根据福建的招标规则,低质量层次的药品甚至会优先选择。

福建此次进行的是非基药招标,俗称为“大标”。其上一次“大标”是在2007年,采购期为12个月。不过理应2008年开始的福建第八批药品招标却一拖拖到了2011年。

福建第八批药品集中采购规则可谓千唤万唤始出来,但让企业意料不到的是,在招标过程中,采购规则仍在不断变化。2011年1月份就已经公布标书,但议价细则在6月28日方才出台,而且与最初的标书规则相比已经改头换面。

回顾此次招标,企业不禁发布这样的感叹:“最简单地概括此次福建招标,就是折腾。”“终于可以跟福建标说再见了。如果哪个省还这么招标,很多人要跟招标这个岗位说‘拜拜’了。”

福建此次招标还未进入正式竞价程序,在上报限价环节,就出现了“群众斗群众”的企业之间的互相举报,仅这一环节,就是2000多个品规废标。

这源于此次福建招标严苛的限价规则。“福建这次招标一开始就设了几大门槛,我们讨论了好几次,才艰难地决定先跨过去再说。”万辉双鹤副总经理韩春勇告诉记者。他所说的“门槛”是指限价。根据质量层次不同会有不同的限价规则。

福建省对于第一、二质量层次(第一质量层次指原研药制药品、获得国家科技二等奖以上药品、中药保密处方药品;第二质层次指国家一类新药、获欧美认证在的国产药品、单独定价药品、优质优价中层药)的药品限制较多,有三道“门槛”,原则是“就价不就高”:福建省第5、6批药品集中采购(第7批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价、政府定价除以1.15在乘以90%和本企业该药品在全国最近一期最低中标价,三者比较取其低值作为限价。

与其他省份一般之参考本省或者周边几个省份的最近中标不同,福建省要求全国最低价和批发价基础上还要降低10%的规则让很多企业难以接受。

第三质量层此(指通过GMP认证的药品)的药品限价相对宽松,最初标书规定的是在福建省第5、6批和江西等6省最近一次采购中标价,取其平均值作为限价。但4月27日,招标办公布了新的“药品限价和差比价原则”,将该质量层次品种的议价规则修改为跟第一、二质量层次的限价规则一致。

参加议价的品种是指同质量层次、同剂型生产厂家不超过3家的药品。议价是此次福建药品采购的方式之一,另外一种是竞价,对象是4家以及以上生产厂家的品种。一般来说,处于第一、二质量层次中的药品生产企业较大;而第三质量层次生产企业较多,一般参加竞价,但是也并非完全如此,有些低质量层次的品种厂家在3家以下也会参加议价。

 

所以,在限价环节上,麻烦主要集中在参加议价的品种。6月13日竞价环节已经开始初始报价,但议价环节仍在报限价这一程序上来回反复。据了解,2000多个品规因为报价问题失去了议价资格。

第一批企业出局发生在7月1日,涉及36个品规。由于限价原则严苛等原因确实存在企业“未如实申报全国最低中标价”的情况,招标办审查后,曾于6月14日发出警告,要求相关企业6月20日之前递交全国最低中标价更正函,否则,取消该企业该品种的中标资格。36个品规正是因为“未更正全国最低中标价”被取消了议价资格。

然而,这仅仅是一个导火索,它引爆了一场更激烈的企业之间的斗争,继而更多品规被废弃。

“其实并非只有这36个品规为报全国最低价,所以企业便开始互相举报,招标办一天能接到上千个举报。”参加此次招标的企业透露,“其中也不乏恶意举报。”

企业监督企业,特别是竞争关系的企业相互核查,肯定比招标办的审查要更准确、更全面。在这一点上,有跟观点认为这正是招标办的高明之处,但也有人透露招标办接受申诉、举报其实并不轻松,以至于最后对大局失控。

面对应接不暇的举报,招标办的对策是在给企业一次“自查自纠”的机会,7月8日,企业被要求再一次上报全国最低价。当然,期间企业的相互举报并没有停止。7月21日,2212个品规被取消议价资格,招标办给出的原因是“未报全所有包规的全国最低价”。

据业内人士分析,此次大规模废标,原因细分为三种:

第一种情况是漏报。招标办在自查自纠公告的附件表格中得备注里,要求“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下的不同规格、不同包装全国最低中标都必须填报。”因为此规定文字位置较隐蔽,加之有企业误以为上一次报限价已经通过了审查就可以不用再报,因而此次报价根本没有去看附件,所以出现遗漏。

第二种情况是企业的报价与招标办的对照标准数据不符。原因主要来自于二者对差比价的理解不同。企业对此感到委屈:福建对于差比价的理解与国家发改委的差比价规则不一致;发改委所指零售包装是指最小零售包装(不包括医院住院药房拆零出售的包装),不是将其拆分到每片做差比较。福建省招标办则要求以最低中标价省份的中标药品的最低规格(每片/粒)的价格,来差比其他包装规格。企业若不采用这种方法,未报全所有包装规格的全国最低中标价,被废标在所难免。

还有一种情况是企业确实没有包全国最低价。

感到冤枉的是,对于那些从一开始就完全无误地上报了全国最低中标价的企业来说,实际上平添了不少负担。因为从递交产品资料(包含递交最低价)到最后一次报价持续半年多时间,期间其他省份药品招标也在进行,如果出了新的最低价,企业就不得不重新申报。

投标企业真正遭遇滑铁卢石在限价之后的初始报价环节。当然,规则是此报价不得高于现价,但有些企业选择冒险,他们将超限报价作为一种招标策略,期许招标办能够妥协。然而,结果是大量品规因此被废标。

这其中包括不少500元以上的品种,据业内人士分析,500元以上的药品在医院的零售价一律加价75元,而不是像500元以下的普通药品一样加成15%。而福建的第二条限价原则(先去除加成15%,在此基础上再将10%)也同样用于了500元以上的药品限价上,所以大量企业由于接受不了限价而上报了高于限价的价格。

降!降!将!

单纯与招标规则较量,就已经有很多品规出局。而这之后,参与议价的品种,一律按照降幅大小来竞争入围资格。则被投标企业戏称为将“猪肉、萝卜、白菜”放在一起作比较。

据了解,这一规则致国内很多耳熟能详的大企业的品种纷纷落标,比如扬子江、宛西、哈药、万辉双鹤、华北制药、步长等均受到影响。有些企业看到规则后主动放弃了投标,而更多企业则因为降幅不够大而落标,这甚至引发了一些企业的架构调整;有的企业的品种在福建全部落标,当地的销售人员只好解散或者并入其他区域。

议价分组与竞价分组不同,并没有按照同品种来划分。而是粗略分成了10组。第一部分分为独家品种,分为政府已定价中成药组、枕骨未定价中成药组、政府已定价化学药品与生物品组、政府未定价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组;第二部分其它非独家的议价品种,分为中方已定价中成药组、政府为定价中成药组、政府已定价抗癌治疗药物、政府未定价抗癌治疗药组、政府已定价其它组、政府未定价其他组。

每一个组中的“参赛选手”,可能是不同品种,不同质量层次,不同剂型、规格的药品。而它们却统统要放在一起比较。“议价品种的生产企业数量本来就少,于是有些品种由于降价幅度不够大而可能咋副将招标中完全出局。”誉横药业招标管理部经理李凯松表示。

而50%、25%这两个数字似乎成了决定去留的又一个魔咒,接受采访的投标企业无不提此就怨言相向,因为独家品种中,降幅排名前50%的品规直接列为中标候选品规;余下品则进入第二轮议价,取第二次报价降幅前25%的品则直接列为中标候选品规;余下品规列入遴选目录。这在以往各地招标中闻所未闻。

相比较独家品种,同一种品种有两家或者3家生产企业的议价情况又复杂得多。除了跟同组内的不同品种进行竞争外,还要跟其他企业的同品种争抢中标资格。

 

翰宇药业副总经理刘煜说:“这次报价挺刺激的,对于厂家来说比拼的不是价格而是心理——将得多虽能排到前50%,但比起那些降幅不大也排进去的就吃了亏;但是如果报价降幅不够低,又担心进不去。”

毕竟一个人的行业经验是有局限性的。比如,如果做心脑血管的企业,很难知道骨科的成本是多少。有些价格看着很高,其实成本也很高,降价幅度有限;而有些看着很低了,可还有很大降价空间,相对幅度就大。

所以企业为了平衡报价,会采取相互询问的方法,信息传来传去,如果最后有人把这信息汇总了,会给大家提供一个参考降幅。

   其实,不仅是竞价的游戏规则特殊,作为“参考选手”的代表的选择方法也被企业诟病。

不同于竞价组中的选择方法(政府定价文件中无代表品的,以同一竞价组实际申报最多的剂型),议价组是让企业对自己的产品进行一番价格自查,既要将其所有剂型、规格、包装的药品查出限价,还要将他们根据差比价原则进行换算,取价格最低的品规作为制定代表品。但有企业质疑,发改委所规定的可以进行差比价的药品是只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品种,而差补价规则中的代表品,是指同种药品种临床常用的剂型、规格品种,而福建已经逾越了这个规则。

其实,除了规则严苛,让企业不能接受的另外一点事,规则执行中的随意。比如两轮议价之后的专家面对面环节,最后也只是人机对话,并没有真正与专家见面。更让企业措手不及的是,两轮报价的时间非常短,一般,其他省都会给企业一天的时间来报价,但福建只给了半天甚至两个小时。

对此,有观点认为,这样做尽管可以减少人为因素对结果的影响,但也给企业增加了招标工作难度。对于企业来说,一个产品价格的确定不是一个招标工作人员就能过决定的,由于福建给企业预留的时间比较少,企业甚至来不及开会讨论分析。

另外,此次福建招标的一些环节不够公开透明,更让企业难以接受。

比如企业强烈要求公开专家投票的依据。因为企业发现了一条不公平的隐性规则是,“如果竞价环节中有低质量层次的同品种中标,那么进入专家遴选环节的议价产品则会被直接淘汰。”

还有企业反映,有一些被取消资格的品种后来莫名其妙地又参加了议价,招标办并没有对外公示。

没有赢家

不管规则多么严苛,流程怎样多变。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表示,最终评价一个省的药品招标好坏还是要看其是否遵循卫生部2010年64号文《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精神,看其是否找到了“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好药。

与基本药物相比,一些非基本药物价格虚高情况更严重,还存在很大降价空间。但很多企业质疑福建此次药品招标的原则已然是“质量合格、价格最低”,具有“唯低价是取”的倾向。

企业认为,他们对降价虽有预期,但是降价力度之大一时难以接受,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从规则和流程上来看,质量层次在此次招标中的作用并不明显,似乎中标与否的唯一标准是价格。“这样造成的结果很可能是一些成本较低的企业的药品中标。”有观点认为。虽然成本低不代表药品质量不好。对比中与落标之间,有些仅仅差别不到一分钱,业内人士拼击是名副其实的“差之毫厘,谬之千里”。

议价环节中的按照降幅大小决定是否入围的规则更被人为是“一刀切”。

“有些药品可能价格虚高,但并不是多有的药品都价格虚高。本次福建招标给人的印象,是降价低虚高药价的方法用于所有药品。”RDPAC医药市场发展事务项目总监温晓春向《医药经理人》表示,“药品即使符合国家GMP要求,实际上也还有质量高低之分。不同级别的医院接受病人的病种结构、病情复杂和严重程度不完全一样,对药品的品种和质量要求也会有区别。”

据他介绍,大批临床使用多年、疗效确切、患者认可的高质量外资品牌药品未能入围,如治疗肿瘤的霸向药物和一线经典药物。另外,临床常用的重点药物和一些经典的慢性病治疗药物,有些虽然符合全国最低价等限价要求,但因不确定的原因未能通过议价流程,如治疗ARB领域的厄贝沙坦(安博维)、缬沙坦(代文)等原研药品,还有治疗抗乙肝病毒的经典药品,如恩替卡韦(博路定)、拉米夫定(贺普丁)以及西北灵、百忧解、达喜、诺和灵等经典原研药物均未能入围。

 

据了解,以外外企药品的中标率能够达到80%左右,而此次在福建下降到了不到50%,最终中标品规则不足300个,特别是500元以上的药品,中标率极低,并以肿瘤药居多。

此外,对于通过降幅入围的议价药品,对其降价效果,业内人士提出质疑,越是价格虚高的药品降价空间越大,此次招标很可能还是招了一批虚高价的品种。

“此次中标的企业少,品种少,这会限制了临床用药的齐全度。”这已经是业内的普通看法,最后出现的局面可能是“有钱买不到好药,福建老百姓不得不跨省看病了。”

在珍宝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余波看来,非基本药物的招标区别于基本药物保基本的需求,其招标的结果应该是不同层次都有中标的品种,每个层次都不止一个厂家中标;同一个品种,既有高标准但高价格的厂家中标,也有一般标准但低价格的厂家中标,继而实习中标结果满足不同选择导向的患者、不同经济基础的地区的不同用药需求。

如果福建最终的中标结果维持现状,对于企业来说,备案采购是福建市场的唯一补救途径。但由于备案的品种由医院上报,品种较少,而且进入市场的时间比正常招标的时间大约晚半年。

但与此同时,据业内人士预测,福建省还会出台了一项新政策,规定副厅级以上的干部如果需要招标目录以外的药品时,可以单独申请使用,但是普通百姓却无法享受到这一“特殊待遇”。据知情人士说,这是因为在福建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中,一些品牌药品落标影响到了老干部用药,所以才特意制定了此特殊备案。估计第八批会延用此政策。

事态发展至今,福建药品招标已无“赢家”,一边是怨声载道的企业;另外是形象严重损坏的政府。虽然招标流程早已结束,但结果却迟迟未能公布。知情人士透露,福建招标办一直在做调研工作,以期出台合理的增补方案。但由于难度太大,至今没有确切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