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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药店如何开展ADR的监测和报告

2012-03-24 14:09 来源:中国药店 我要评论 (0) 点击:

核心提示:很多药品经营企业特别是零售药店不愿意报告ADR的主要原因是观念错误。药品不良反应是合格药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现象,它的出现是一个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情况。许多患者对ADR不了解,一旦有了不良反应就认为是药品的质量有问题。

“是药三分毒”,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具有二重性,它在治疗疾病的同时还具有对机体造成伤害的一面,这就是药品的不良反应(ADR)。国家非常重视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于1999年11月制定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药品管理法》也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经常考察本单位所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必须及时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各省、市已建立了ADR监测中心,全国ADR监测网络已初步形成,为人们用药安全、有效提供了有力保障。而作为药品经营企业的连锁药店面对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可推卸的义务,应该如何开展ADR的监测和报告呢?

树立正确观念

很多药品经营企业特别是零售药店不愿意报告ADR的主要原因是观念错误。药品不良反应是合格药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现象,它的出现是一个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情况。许多患者对ADR不了解,一旦有了不良反应就认为是药品的质量有问题。药店担心因不良反应患者会误解药品质量有问题,再加上确认是否为ADR要取得患者的理解、医院的检测比较烦琐,往往对ADR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不愿意报告。因此连锁药店要做到真正“以顾客为关注的焦点”,为保证人们用药安全有效承担一份社会责任,同时应尽法律规定的义务,就应该转变观念,组织一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作为本单位的一项常规工作,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

提高“危险”意识

药品不良反应指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主要包括副作用、毒性反应、变态反应、后遗效应、继发效应、特异质反应及“三致”作用。首先,连锁药店的营业员特别是驻店药师应不断学习和掌握各种药品的不良反应,同时通过专业杂志、报刊、网络及学术交流等各种方法和渠道去获取药品最新的不良反应情况,经常地更新自己的ADR知识。其次,驻店药师在直接指导患者用药时,要“以病人为中心”仔细询问患者的病史和用药史,做到合理用药,并向患者详细阐述治疗药品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告诉其注意事项,尽量减少药品引起的不良反应。第三,向患者宣传ADR知识,提高其“危险”意识,要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密切注意出现与治疗作用无关的反应,特别是超出说明书上不良反应范围的反应,并及时向驻店药师报告,必要时到医院就医。

ADR信息归口管理

连锁药店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将ADR信息的收集、整理、确认和报告等工作归口到质量管理部门、顾客服务中心或相关部门管理,从分店到总部的工作要做到统一、协调,并建立和执行ADR信息监测制度。

ADR信息传递的过程一般是:分店接到顾客的不良反应报告后,应详细询问并记录顾客是否服用过其他药物、食物,是否有其他疾病史,以及用药期间是否有可能由某种原因导致新的疾病所出现的反应,特别是不良反应的详细症状,并立即报告总部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专业人员应立即与顾客取得联系核实和补充分店有关记录,并根据经验初步确认是否为治疗药品的不良反应,同时联系生产厂家看是否有有关这方面的资料。如有必要,送顾客去医院作临床检测以确认是否为不良反应。一旦确认为是药品的不良反应,应填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于规定时间向监测中心报告。但是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时,应当于24小时之内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Tags:连锁药店 药品经营企业 零售药店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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