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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医院应主动作为

2012-05-17 10:04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朱凌志 点击:

核心提示: 在医院,患者为知晓病因,缓解心理压力,总想通过多问,从医生那里得到更多的解释或答复,而接诊医生往往就烦患者多问话,责怪患者心理期望值太高,不该问的问得太多……

 在医院,患者为知晓病因,缓解心理压力,总想通过多问,从医生那里得到更多的解释或答复,而接诊医生往往就烦患者多问话,责怪患者心理期望值太高,不该问的问得太多……现实中这样的场景很常见,可说是医患之间沟通不畅的典型表现,也正是这种沟通障碍,成为医患纠纷乃至矛盾冲突的诱因。为从根源上解决医患双方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矛盾纠纷问题,卫生部在今年的卫生工作部署中,将着力点放在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上,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制度落实。其用意在于督促医院要快速响应,主动为患者提供方便畅通的诉求渠道与及时充足的信息内容,保证患者对医疗服务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诚然,卫生部提出把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作为深化医疗服务体系改革的一项有效举措,是非常正确且势在必行的,它不仅满足了患者在看病诊治时的问询求助需求,而且将相关情况对外公开发布,有利于强化社会监督,为评判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立起了一面镜子。但就每一家医院而言,在患者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越来越多元化、细致化、亲情化的形势下,理应抓住国家进一步深化医改的政策机遇,在卫生主管的规范引导下,积极做好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把医院的服务流程、岗位规程、管理要求以及诊疗服务内容与对应价格等制度化、透明化。

在医院开展的诊疗服务活动中,如要求医生向患者及家属就病情诊断、治疗措施、注意事项,尤其是患者普遍关注的开方量、用药时间与诊疗费用等方面的信息内容或情况说明,有些可能只是对医务人员的日常行为要求,都属于医院医疗服务信息公开范畴,都应该一一公开,或当面告知,或书面明示。这样做,就是为了提醒医生要始终本着职业良知和高度负责的态度,视患者的病情需要,住院吃药该多久就多久,需用多少就多少,不可违背制度规定随意而为,草率了事;要恪守职业道德,为患者尽可能提供用药适量、手术合理的最佳治疗方案,使患者的痛苦最小,医疗费用最低。换句话说,只要医院医疗服务信息公开所涉及的具体内容都能内化为医务人员的自觉行动,成为日常行为规范,他们就会做到一切“以病人为中心”,视病人为亲人,为他们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这时,患者自然会感知温暖,心存感激,特别尊重医务人员的人格与劳动,并遵照医嘱积极配合治疗。如此,医患之间的隔阂就会自然消除,矛盾或纠纷将不复存在。

因此,只要医院在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积极行动,主动而为,那种立于充分理解互信之上的和谐医患关系就会建立起来并能长久稳固,也必将推动医疗机构不断创新管理理念,改善内部管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形成医疗卫生事业竞争有序的良好发展局面。

作者:朱凌志

Tags:医疗服务 医院

责任编辑:陈竹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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