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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耳公司的一名员工掩面坐在办公桌前,面对突如其来的纠纷,她显得一筹莫展。
付女士在世界500强企业—拜耳医药保健公司(以下简称拜耳公司)工作15年,从业务员一步步晋升为广州地区高管,本以为这份工作可以持续下去,但是7月13日下午,付女士突然被从上海赶来广州的拜耳公司南中国区领导炒掉,并被告知,因为她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不给予任何经济赔偿。为求证付女士反映之事是否属实,记者多次致电拜耳公司相关高层,但其均未对此事进行答复。
办公室突现黑衣人 叫高管立马走人
7月13日晚上8点,记者接到报料,来到位于中山二路的拜耳公司。其广州大区经理付女士在办公室着流泪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缘由,“7月13日4点多,我刚拜访完客户回到公司没多久,从上海赶来广州的拜耳公司南中国区的3个上司带着3个黑衣人忽然出现在我的办公室,把一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摆在我面前,告之我已被解雇,让我交出电脑,收拾东西,立马离开公司。”
说着,付女士已泣不成声。她表示自己是1997年进入公司,已经和公司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至今已为该公司工作15年,从业务员一步步晋升为广州大区经理。可是现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突遇遭解雇,自己实在无法接受。
记者了解到,拜耳公司位于中山二路的办公地点目前被锁,付女士和属下30多名员工无法进入办公室。
公司不给补偿
记者在付女士提供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看到,其辞退理由为:“1、2012年7月间直线经理连续3天无法联系上你;2、2012年7月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重要会议……2012年6月,拒不履行管理人员职责,不配合公司处理违反合同规定的员工。”同时,该通知书还写着“根据国家以及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对于被辞退的理由,付女士并不认同,她表示理由毫无事实依据:“比如通知书里面说的三天无法联系上我,当时我已经写了邮件给其进行回复,再说,即使电话联系不上也可以发短信。辞退我,还不给任何经济赔偿,这让我更气愤。”
公司一直未回复
为了求证付女士所说情况是否属实,记者电话联系了当天宣布解雇付女士的拜耳公司南中国区普药及WH销售总监彭先生,可是彭先生一直未接电话。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公司南中国总经理周女士,其表示会让公关部联系记者,但截至发稿一直未有人联系本报记者。而7月16日记者再次联系周女士,她一直未接听。
律师:辞人需提前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
针对此事,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陈震律师认为,若付女士所反映情况属实,拜耳公司的做法显然是不妥的。用人单位非有法定事由不得单方面开除或辞退员工,即使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提前30日通知员工,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国公司在华经营也必须遵守中国法律。
付女士不满公司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可以向其工作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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