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药管理 > 医药观察

评“医院零差价卖药”:须建立医疗成本补偿机制

2014-12-17 16:01 来源:大众日报 点击:

核心提示:12月15日起,漳州市县级公立医院将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也就是说医院一元钱买进的药,卖给患者也是一元钱。而这也意味着漳州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迈出实实在在的第一步。

12月15日起,漳州市县级公立医院将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也就是说医院一元钱买进的药,卖给患者也是一元钱。而这也意味着漳州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迈出实实在在的第一步。

无论对于广大公众,还是对当下的医疗体系,“以药养医”几乎都是个挥之不去的梦魇。因为“以药养医”,公众不得不承担畸高的药品加成,同样由于“医靠药养”,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也不得不为了所谓的“绩效”甚至自己的饭碗而背离医疗服务的本质与初衷。应该说,将“以药养医”称作当下医疗体制之“癌”,其实一点也不为过。从这个意义上说,“取消医药加成”,公立医院将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确值得期待。

不过,取消药品加成,公立医院不再以药养医,扭转公立医院的逐利趋向,固然是方向正确。但类似的提法却并非首创,对于“以药养医”如此明确的症候,各方都心知肚明,也不难对症下药,此前也曾有过对这一症状的治理,奈何效果似乎始终不佳,症状甚至反有恶化的趋势。既然如此,“取消药品加成”的医改试点究竟会动真格,还是会停留于老调重弹的层面,又能持续多久,的确还不能过于乐观。

事实上,破除“以药养医”机制,更需回归常识。之所以出现“以药养医”现象,关键其实还是“养医”的问题没能得到落实,假如医疗机构的开支,医护人员的收入,不能有所保证,而要依赖于治病救人的收入甚至收益,那么“以药养医”必然会阴魂不散。

于是,用药养惯了,断了高价药之后,医究竟该由谁来养,自然是个绕不开的话题。公立医院在取消药品加成之后,意味着相应的补偿只能来自服务收费或财政补助等渠道。尽管医疗服务加价是大势所趋,但放在公众医疗负担仍然比较大,甚至“以药养医”仍未根除的背景下,医疗服务收费的上涨必然会激化矛盾,从而增大医改的阻力,这样看来,财政补助的到位几乎是唯一的选项,至少是医改初期的首选。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将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82%、财政补偿15%、医院分担3%的办法解决,的确给出了方案。

当然,财政补偿取消药品加价,会否拖累财政,也并非杞人忧天,由于医疗开支过大而导致财政赤字,甚至让经济陷入低迷,也是一些国家发展过程中已有的教训。从这个意义上说,财政如何养医,要有一套健全的公立医疗成本核算与支付的机制。否则的话,没有一套公认的具有影响力的医疗财政补偿核算体系,财政补偿没有可操作性的依据和方法,最终的结果不是财政难堪重负,就必然是退回“以药养医”。财政补偿15%或许压力不大,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82%、医院分担3%,差额仍然要由医院自己想办法,医疗趋利的口子其实仍然敞着。

一言以蔽之,欲破须先立,唯有真正建立起合理且可持续的医疗成本补偿机制,“取消药品加成”才真正可资期待。

Tags:差价 补偿 机制 成本 医疗

责任编辑:露儿

图片新闻
中国医药联盟是中国具有高度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医药在线组织,是医药在线交流平台的创造者,是医药在线服务的领跑者
Copyright © 2003-2019 中国医药联盟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