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药招标 > 招标动态

安徽蚌埠被指三招限制外市药企

2015-04-15 14:59 来源:赛柏蓝 点击:

4月10日,安徽蚌埠市发布了公立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带量采购的公告,对其市内公立医院的药品实行带来带量采购。有微友在和赛柏蓝交流时抱怨,蚌埠市在制定规则时,有明显的地方保护色彩。

据了解,此次蚌埠市此次带量采购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30个品种的单品种带量采购,这部分药品主要是用量大;另外则是2619个品种打包采购,后者则是由中标后的10家公司分包。

该微友认为,蚌埠对2619个品种配送商的遴选规则制定中有明显的偏向当地企业倾向。这种倾向表现在:

第一,确定成交配送企业数量10家,其中本市企业5家,市外企业5家。该微友表示,蚌埠市当地只有7家商业公司,却可以占据5个配送名额;

第二、招标文件要求市外投标企业2014年销售额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本市企业2014年销售额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没有达到上述销售的不接受投标。

该微友表示,这大大提高了外市企业中标门槛,市内药企只有4000万,而本市外的配送公司的销售要20亿,据该微友介绍,2014年,安徽省内销售额过20亿的只有3家。要具有投资资格,只有国药、上药、九州通等大公司才行。

第三、运输半径要求也极为苛刻。招标文件要求A、仓库与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的距离超过200公里以上的,不得分;

B、仓库与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的距离100公里至200公里的,得2分;

C、仓库与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的距离低于100公里的,得4分。

上述微友表示,这基本是就是要求在安庆本市有库房才会有不同程度的加分,又出现了安徽安庆市招标规则的评分内容。

去年,《安庆市药品集中配送企业招标项目》中,要求“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符合药监部门规定的仓库面积3000平方米,还要求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符合药监部门规定的冷库,体积50立方米(含)以上”。

安徽律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春雷表示,我国有专门的《招投标法》,对招投标的整个过程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其主要目的就是要做到公正合理,打破地方保护等不合理利益。杜绝为保护非法利益而从中设置任何壁垒,将最优质的资源以最低的社会成本发挥出最高效率,从而促进整个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杜春雷表示,安庆的公开招标中,因是“药品配送”这一相对特殊领域,其设置要求的仓库、冷库、及时配送等条件,一般来说是比较合理的。但在招标文件中,要求“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符合药监部门规定的仓库面积3000平方米,还要求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符合药监部门规定的冷库,体积50立方米(含)以上”。

这样的规定是不合理的,是违背《招投标法》的,是一种故意设置壁垒障碍的行为,严重侵犯了非安庆本地的其它药品公司的合法权益。据微友介绍,安庆市的此种做法,后来被叫停。

Tags:外市 蚌埠 安徽 限制

责任编辑:露儿

图片新闻
中国医药联盟是中国具有高度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医药在线组织,是医药在线交流平台的创造者,是医药在线服务的领跑者
Copyright © 2003-2017 中国医药联盟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