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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弱化?你大大地错了!

2015-05-18 15:47 来源:赛柏蓝 点击:

核心提示:国家发改委发文取消除毒性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外所有药品的政府定价,并强调药价放开后加强对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这是否意味着发改委的职能弱化了,药企可以掉以轻心呢?笔者认为尚不能下此结论。

国家发改委发文取消除毒性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外所有药品的政府定价,并强调药价放开后加强对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这是否意味着发改委的职能弱化了,药企可以掉以轻心呢?笔者认为尚不能下此结论。

发改委此前职责具体业务部门

药品政府定价取消前,主管药价的部门职责清晰明确简单,国家层面是发改委价格司,具体管理部门医药价格处,执行部门是药品价格评审中心。

价格司负责制定药品价格政策、定价办法,组织药品成本调查,按规定给药品定价,研究并实施药价改革。药品价格评审中心受发改委(价格司)委托,开展成本调查、评审论证、研究分析规章政策、市场价格等具体工作。

发改委价格司的地方下级部门是各省物价局,与价格司医药价格处直接对接的是价格管理处(或商品价格管理处、医药价格管理处)。

价格管理处职责提炼:负责拟订调整省管医药价格及作价办法;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拟订省管商品价格管理的政策规章草案、商品价格改革方案和调定价方案;协调省际间的相关价格。

简单的说,各省物价局价格管理处负责省管药品(除国家管理范围内的其他药品)的定价及价格政策及相关协调,招标时还负责提供限价参考价数据。

6月1日后,谁来管呢?

6月1日起,药品政府定价取消,药价由政府管控转为政府监管、市场调控,根据《发改委关于加强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通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制定本省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负责药品价格专项检查的具体实施,检查结果报告发改委价监局;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做好信息发布工作。自此,药价管理部门增多了,职能变得复杂。

国家层面增加了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价监局,发改委内设司局),地方层面增加了价格监督检查处/局(物价局内设处级部门或直属单位)。

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价监局)职责提炼:

1,拟订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法律、法规、草案、规章、政策、任务、工作计划及实施意见。

2,组织实施全国性商品、服务价格、事业性收费监督检查。

3,组织开展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工作,调查、认定和处理重大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和案件。

省级价格监督检查处/局是国家发改委价监局的下级对口部门,职责提炼:对全省执行价格与收费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指导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受理价格违法行为举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药企药政部门面临三个挑战

正如《通知》所说,药品取消政府定价不是对药价放任不管,反而加强了市场监督检查的力量。价监局(各省价格监督检查处)既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又实施检查,又能办案,是药价监管主力军;价格司除了负责毒性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定价外,一项重大工作一直继续,那就是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计委等部委,不断地主导药品价格改革。

对于药企的政府事务部门,药品监督检查处是一个新的平台。根据其职责范围,药企将在多方面与之沟通接触。

笔者认为主要的有三点:

1、竞品打击与风险防范。竞品有价格违规行为要向之举报并举证,监督检查处进行调查,被举报一样要做好接受调查的准备,若查实确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则联合采购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做停止采购、禁止投标等相应处罚;

2、部分地区医疗机构存在暗扣采购行为,被检查出来,可能会引起省标中标价联动降价;

3、将为招标中限价环节提供省内零售药店销售价格数据支持,若企业处理不好,后果相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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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大地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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