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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6月442个药价举报 违法后果很严重

2015-07-14 14:06 点击:

核心提示: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2015年6月份全国价格举报情况分析》(下称《分析》)。《分析》显示,自从6月1日取消药品最高零售价以来,药品价格投诉情况同比上个月稍有增长,但幅度不大,不过这也表明政府和社会对药品价格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药价开放后药品想要涨价并不那么容易,一旦被举报还会遭到处罚。

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2015年6月份全国价格举报情况分析》(下称《分析》)。《分析》显示,自从6月1日取消药品最高零售价以来,药品价格投诉情况同比上个月稍有增长,但幅度不大,不过这也表明政府和社会对药品价格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药价开放后药品想要涨价并不那么容易,一旦被举报还会遭到处罚。

药价开放后,药品价格举报量升

自从全面开放药价以来,各省市物价部门均开展对药品价格的专项检查,通过市场巡查、重点检查、药品价格监测、媒体报道、12358价格投诉举报等,集中整治药品市场价格违法行为。

据统计显示,6月份药品价格投诉举报数量排名在所有行业中排名第四,与上月排名相同,举报投诉共 442件,相比上月增加6.25%,药品市场价格总体平稳。对于众多行业来说,药品市场价格总体情况还算稳定。

未来药品价格将受多方监督,处罚力度加大

从价格举报情况来看,发改委只给出了举报的数量,并没有罗列具体被举报的产品以及处罚的方式。可是大家是否还记得发改委在5月5日发布的《关于加强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对药品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把药品价格违法行为列入价格诚信记录,其中涉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严重违法行为,要根据相关规定列入药品集中采购不良记录,取消企业产品入围资格,两年内不接受该企业任何产品集中采购申请。

而《分析》中提到,要加大药品市场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力度,对于串通涨价、价格垄断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要依法从严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维护药品市场正常价格秩序。

可见,遏制药品价格虚高已经不仅仅是药品招标的工作目标,随着药价开放,未来所有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都将重点监测药品的价格情况。

药品价格若被举报,后果很严重

药品价格监测,说实话也不是什么新鲜事物。早在2000年12月开始,中国价格信息网就制定了《药品价格监测办法》,定点单位要按时上报有关价格信息。但药价开放后,此监测就非彼监测了。

今年年底实现国家与各省平台互联互通,对全国范围的药品价格监管力度加大。而且,具体到各省份的药价自查制度也会逐步完善。如甘肃省近日公布了250个重点监测的药品名单,成为首个对本省医院和药企的零售药价进行监测省份;7月起陕西也省建立全省药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强药品价格监测的预警。

上文提到,未来药品价格违法行为将会列入价格诚信记录,同时列入药品集中采购不良记录,这会直接影响产品的经济技术标得分,甚至是企业的投标资格。

纵观目前已经完成新一轮招标的省份,其招标方案中都存在“不良记录”影响投标或者技术标得分。如安徽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以及有其它不良记录的拒绝投标; 浙江要求投标前有不良记录的,经济技术标扣5分。而在6月底,四川有164个投标药品被举报价格造假,未如实提供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相关中标及挂网价等价格信息而被暂停挂网。

虽然此前的不良记录不一定包括药价被举报,但目前卫计委已经把药品价格违法行为列入价格诚信记录,并且列入不良记录。相信未来此不良记录将直接和药品招投标资格及其技术标得分挂钩,这关系到药品是否能继续在医药市场上分一杯羹,一旦药品价格被投诉举报,后果将十分严重。

国家发改委称,要继续密切关注药品市场价格动态,加大药品市场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力度,防止企业和医疗机构借药价改革之机乱涨价、乱收费。企业应更加产品的价格体系维护工作,防止出现不良记录因小失大。

Tags:药价 后果 违法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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