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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托管后,7人被抓,215人收红包!

2016-08-01 14:37 点击:

核心提示:自《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发布后,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官网上相继推出“《问责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系列,7月28日,中纪委公布了该系列第三篇文章,里面包含多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医疗卫生领域的典型案例。

自《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发布后,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官网上相继推出“《问责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系列,7月28日,中纪委公布了该系列第三篇文章,里面包含多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医疗卫生领域的典型案例。

这起典型案例之所以引起我们的注意,主要是因为下面的原因:

一个是,被托管后的药房,该医院可以说是出现了塌方式的腐败,近8成的医疗科室和215名医务人员收受某医药公司“红包”累计达1966余万元。8成医疗科室,200多名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几乎整个医院都快沦陷了;

其次,医院直属领导、医院书记和院长被问责。以前收受贿赂,大家都考虑的是法不责众,考虑的是,下边人做的跟我没关系,领导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中纪委刊登出来这个案例,或许以后,医生受贿,领导也会被牵连了。

在案例的背后,中纪委对此的点评是:

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的是政治使命,既要抓好本单位的业务工作,更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是请客吃饭,必然会得罪人。实践证明,哪个地区、部门有一个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管党治党就会坚强有力,就能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真正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有了这种严查的气势,以后医院的院长、书记们,还会对收受红包不管不问吗?

【条例背后的故事】215人收“红包”1966万,医院党委书记、院长不问不察被问责

2014年9月,青海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红十字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张建青,青海省红十字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杨文娟,因工作失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因何事失职竟使一单位党政负责人双双被处分?这还要从2004年的一个协议说起。2004年3月,青海红十字医院与某医药公司签订药房托管合作协议。协议是签订了,医院院长张建青和院党委书记杨文娟却忽视了对托管业务的监管,对医务人员也疏于教育和管理。

2007年3月至2013年4月,在长达6年的时间里,省红十字医院近8成的医疗科室和215名医务人员收受某医药公司“红包”累计达1966余万元。36名医务人员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2名医务人员被予以批评教育,检察机关立案侦查7人。

如此多的科室和医务人员违纪违法,涉及金额巨大。张建青、杨文娟不负责、不担当,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使医院蒙受了巨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最终两人也难逃其咎,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Tags:药房 红包 托管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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