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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挂证,被捅到了国务院!

2016-12-15 15:29 来源:药店经理人 点击:

近日,在中国政府网“我向总理说句话”的互动栏目中,笔者发现了一条关于“执业药师挂证”的留言。

药店的角度看,略显偏激。在如今的政策形势和市场环境下,药店挂证其实也是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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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伟:执业药师本来是为老百姓的健康服务的,但是一些药店依靠挂证,只有执业药师证在药店注册,执业药师本人却并没有在药店工作。希望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挂证现象,坚决杜绝挂证,让执业药师全职工作,为老百姓的健康保驾护航。

挂证也是无奈之举

从药店的角度看,略显偏激。在如今的政策形势和市场环境下,药店挂证其实也是无奈之举。

很多执业药师反映,如今全职的执业药师工作根本就很难遇到!很多药店,几乎都不会招用全职的执业药师。由于执业药师是全国通用的,没有地域的限制,所以对于兼职挂证的执业药师来说,药店只要能出得起钱,都会有很多选择,根本不需要亲自招聘执业药师。

未来,执业药师该怎么走?虽然,在今天,执业药师资格证越来越难考,但其价值却并未随考试难度的增加而提升。执业药师地位的提高迫在眉睫。我们期待,随着新政将带来执业药师刚性需求,执业药师的福利和社会地位提升也势在必行。

可行性建议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沈世英曾在2013年提出过《关于零售药店配备执业药师意见的建议》,其中一些建议,现在看来仍有可以参考之处。

对零售药店配备执业药师的意见提出如下一些建议:

1.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抓紧时间尽快拟定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规定专业药房(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对其他类型的药店区分不同业态提出应配备、暂缓配备执业药师的意见。

2.有关主管部门应协调调整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标准,制定符合中国基本国情的政策,并区别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城市与乡镇作出切合实际的安排;对于县级以下乡镇、村级药店,也不应当硬性规定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3.对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由连锁总部执业药师统一对下设门店实行指导经营,除连锁总部质量机构配备执业药师外,可根据连锁门店的数量按一定比例配备相应的执业药师,用以指导门店的经营管理与药学服务,如尝试执业药师对同一区域该连锁企业多家门店实行远程在线审方等。

4.在执业序列上建议增加执业助理药师,将现具有药师等药学职称、从业药师及各地自行评定的各类药学技术人员纳入其中,实现统一管理,通过加强继续教育、提升专业学历等方式促进执业助理药师实践技能的提高。同时对现有执业药师执业岗位进行评估,对于药学服务要求相对较低的岗位允许执业助理药师进行执业,在保证药品安全的前提下缓解专业人才数量不足的矛盾。

5.鉴于执业药师承担一定工作量的药品监督管理职责,国家有关部门应出台给予在岗执业药师一定数额的待遇补贴政策,以体现执业药师的地位及价值(在美国社会执业药师最受人们尊重,其诚信度调查排位为第二)。

6.加快促进执业药师队伍的发展。要调整考试内容,增加考试次数,引导、调动广大药学人员报考执业药师的积极性。同时推进制定《执业药师法》,从法律条款规定上确保执业药师的正当权益,大力提高执业药师的社会地位。

Tags:国务院 药师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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