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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批禁令:禁止医药代表擅自进医院!

2016-12-29 09:20 点击:

核心提示:有知情人士表示,卫计委、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食药监总局等9大部委将携手开展药品购销领域的整治大行动,检查的主要对象是医院、药企和医药代表。还有传闻,在本次整治大行动中,公安部也将参与其中。

有知情人士表示,卫计委、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食药监总局等9大部委将携手开展药品购销领域的整治大行动,检查的主要对象是医院、药企医药代表。还有传闻,在本次整治大行动中,公安部也将参与其中。

各地上演医药代表“封杀”行动 

上海:各大医院召开紧急会议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在12月27日召开“2016年度供应商廉洁诚信警示教育大会”,会议主要目的是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规范商业贿赂行为。会议涉及厂商1500余家家,到会人数400余人。

会上,供应商与医院签署了廉洁购销协议,指定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医院指定地点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等推销产品,严禁以任何形式给予回扣和好处费。如有违反,医院将终止购销合同,并向卫计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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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在12月27日召开廉政会议,表示在防范腐败贿赂的同时,院方正在起草更合理的规范行为的规定,例如将规定指定的区域和时间去允许合规的学术推广行为。此外,院方副院长及科室领导人会同药企代表将在12月28日签署相关廉政行为承诺书。

此外,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也纷纷召开防范腐败贿赂的紧急会议。甚至有医院为了时刻提醒医务人员保持警惕,直接在医院系统设置了电脑弹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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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卫计委下发特急文件

12月27日,广东卫计委下发特急文件,针对央视曝光药代行贿医生事件,进一步深入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医疗机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行动。通知要求各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医疗卫生行政机关进行自查自纠,严厉查处违反“九不准”的行为。同时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明察暗访,并加强药品的集中采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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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广州多家大医院都开始自查了,要求全院写自查报告。同时,有部分医院下发内部通知,将矛头直接指向医药代表,严禁医生私自接触任何医药代表,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湖南:医药代表将不得进入诊疗区域

湖南省卫计委党组书记、省医改办主任詹鸣在回应央视报道时表示,湖南省即将组织医疗行风整治专项行动,并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提出“五不准”。

1、不准收受回扣。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质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2、不准销售人员进入诊疗区域从事药品、器械等商品推销活动,医务人员不得在诊疗区域接待销售人员的推销。

3、不准为商业目的的统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医疗卫生人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成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4、不准违反规定外出会诊手术。医师外出会诊手术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择期手要,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5、不准参加销销活动。医务人员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和康复器材等商品推销活动,不准在诊疗活动中告知患者到指定地点购买上述商品。

江苏:禁止医药代表进医院统方送回扣专项整治行动

江苏省泰州市卫计委专门下发《关于开展“禁止医药代表进医院统方送回扣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自12月26日起,在全市卫计系统开展“禁止医药代表进医院统方送回扣专项整治行动”。

特别是不准“开单提成”,医药企业和配送商除正常业务工作外,其工作人员不得与医生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发生非工作联系,医生不得提供处方和用药数量,不得收受任何形式的药品回扣,医院药房、信息科等部门不得向医药企业和配送商提供医生用药的相关数据。

江苏省中医院在12月28日召开“遵循诚信守法,共建廉洁环境”座谈会,商业供货前7名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参加,生产企业销售前35名南京区域经理以上人员参加。

无锡市人民医院12月27日下发通知,严禁药代出现在医生办公室、诊室等医疗区域,否则直接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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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向各科室主任下发严禁接待医药代表的通知

卫生厅:[杭州各医院]各位主任:2016年12月24日,央视新闻频道在“新闻30分”栏目中播出《高回扣下的高药价》报道,近期本地媒体亦有可能随时暗访,请各位主任高度重视,通知科内所有医生严禁在诊间、病房等医疗区域接待医药代表,一旦发现查实将严肃处理。

四川华西医院:医药代表“六不准”

12月26日,四川华西医院下发通知,要求各部处、科室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及职工警示教育。医院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九不准”,自觉抵制各类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

门诊部以及各科室要严格管理,规范医药代表和有关人员的行为:

1、不准医药代表在上班时间擅自到院区找医生;

2、不准医药代表擅自进入门诊诊断室给医生抄处方并借机统方或者推销药品、转发药品宣传资料等;

3、不准医药代表伪装患者或者家属擅自进入诊断室、病房向医务人员、患者推销药品、发药品资料;

4、不准医药代表擅自进入药剂科工作室;

5、不准私自将会议赞助费交给医生或者委托医生和其他人员转交会议赞助费、转发药品宣传资料等;

6、不准私自资助科室、医生以及相关人员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或者其他活动。

北京宣武医院:医药代表若进诊疗区域,停止使用其药品

接医院通知,因央视媒体曝光等原因,各医药公司、各生产厂家医药代表,不得到医院医疗区域进行药品营销宣传,需要联系业务的公司可直接去医务科、药剂科、行政办公楼等相关科室。

今后若发现医药代表出现在门诊、医师诊室等医疗区域,将直接停止其所代理的药品在医院的使用,代理其药品的医药公司将停止其所有产品的经营权。请各公司、各位医药代表严格遵守《医药营销人员行为规范》。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将对医药代表行明查暗访

对于CCTV报道的上海、湖南数家医院医务人员与医药代表间不正当商业往来的事件,医院领导高度重视,并召开紧急专题会议。会议决定成立专班,即日起在全院开展《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医药代表临床工作管理规范》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在明查暗访中一旦发现医药代表在医院临床科室有不正当商业行为的;或医药代表在医院临床科室肆意活动,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的;医院将停止所涉药品的采购、使用,并依据有关规定对配送公司予以处罚。

Tags:禁令 代表 医药 医院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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