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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省级增补大潮将到!封顶291个

2017-03-17 16:49 点击:

核心提示:3月16日晚间,一份关于人社部“重庆医保目录培训班”会议纪要的文件迅速在微信朋友圈传播,多家不同来源的信息最终指向几乎相同的内容——各省需在7月31日之前完成地方目录调整工作,时限不能调整;各省调整数量控制在291个,目录调整原则宽进严管。

3月16日晚间,一份关于人社部“重庆医保目录培训班”会议纪要的文件迅速在微信朋友圈传播,多家不同来源的信息最终指向几乎相同的内容——各省需在7月31日之前完成地方目录调整工作,时限不能调整;各省调整数量控制在291个,目录调整原则宽进严管。

动态调整来了!

此前在新版医保目录公布时提及的动态调整,在昨日的会议上再次被确认。

相关信息显示,在当日会上,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就国家医保目录调整的评审技术要点向各省进行了介绍,要求各省在省级目录调整过程中严格执行调入、调出的原则。

尽管现场呈现的场面是——“每组8个省,每省只有五分钟发言,都没说透和回答透”,地方反映按时完成有困难等,但中央强调了8年未动的舆论和各方压力都迫使医保尽快行动,完成使命,并强调“未来还有动态调整垫底”。

这是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再次出现在官方口径的表述中。

2月23日,在长达一年多的舆论关注下,人社部发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下称《药品目录》)。

此前三个版本分别于2000年、2004年和2009年调整发布,刚刚公布的第四版距离上一次目录更新已经过去了8年,增幅15%。

也正因为此次调整历时超长的8年更新,在新目录公布时,人社部在解读这一文件时明确表示,将动态调整目录产品准入。

“前期由于种种原因,药品目录调整的周期确实较长,这个问题我们也非常重视。本次目录发布后,一方面将抓紧开展谈判药品准入,指导各省(区、市)人社部门进行乙类药品调整;另一方面将着手研究完善医药用药管理办法,建立常态化、动态化的医保用药准入机制,做好目录准入、支付标准、使用管理等环节的有机衔接,逐步实现医保用药的全流程管理,使保障范围与临床用药实际、医药技术进步向适应,在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好保障的同时,进一步发挥医疗保险支持创新、促进发展的作用。”人社部医疗保险司陈金甫司长解读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时强调。

而此番,全国医保会上再度提及动态调整,无疑向行业释放强烈信号,医保目录的动态进出都将成为常态,以往进了目录就被“保护”七八年的状况已然成为历史。

与此同时,虽然相比调进的可能,药品调出的几率相对降低(多数省份已经先行调整),但医保内药品的“保护期”将明显缩短已经成为确定的事实。

药价谈判,省级不参与了

作为另一项与医保对接的新工作,在昨日的讨论中透露出的消息显示,各省纷纷表示将药价谈判权交由国家主导,各省不参与,希望国家尽快公布45个谈判品种,以便为地方目录调整工作争取时间。

3月11日,国家卫计委刚刚公布国家药物谈判纳入医保的最新结果: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的三个药物:慢性乙肝一线治疗药物替诺福韦酯、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药物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已全部对接全国医保。

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在当日会上表示,今年会进行第二轮医保药物谈判,几个原则包括:临床急需的、实践证明疗效较好,并且在价格比较高、群众负担比较重的这一类药品里进行选择。

但由于目前这一工作尚没有时间表,而地方医保目录确认距离7月31日期限仅余4个月,通过谈判进入医保的药企面临巨大压力。

存疑的问题

此外,包括适应症调整必须占用名额等问题均在昨日讨论范围。

对“三角形”(“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是参保人员住院使用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门诊使用时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的药品)明确按国家政策执行,如各省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变动,应随地方目录同时报人社部医保司。

但各省反应集中的问题在于,在两保合一和此前增补品种后,现有品种已经严重超出291个的上限,如何处理,尚没有一个明确的思路,更很难在731时限前完成。

Tags:封顶 大潮 医保 省级 目录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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