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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大型医院要被反腐巡查

2017-04-13 09:41 点击:

核心提示:4月11日,上海卫计委公布的《2017年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继续对全市11家三级医疗机构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加强对违规医药企业的惩戒。严格执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对相关医药企业实行行业禁入机制”、“建立和强化医疗机构医药代表登记接待制度”,并同时“建立市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会议制度”。

4月11日,上海卫计委公布的《2017年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继续对全市11家三级医疗机构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加强对违规医药企业的惩戒。严格执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对相关医药企业实行行业禁入机制”、“建立和强化医疗机构医药代表登记接待制度”,并同时“建立市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会议制度”。

所以说,大型医院的专项整治这事儿,还!没!完!

2017年国家卫计委将于今年7月底前完成85家大型医院第一周期的巡查工作并进行通报,包括卫计委主管医院、北京、浙江、安徽、福建等省份的大型三甲医院——反腐和两票制执行落实是此次巡查的重点。

此次,上海强调11家大型医院加强巡查,提出要建立和强化医疗机构医药代表登记接待制度、内部巡查监控制度。强化临床用药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药事委员会制度、处方点评制度、临床用药监控系统、反统方制度、自费药品管理制度,不断规范临床诊疗行为。

不仅如此,更提出要把收受“红包”、“回扣”作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红线”和“带电的高压线”。对违反“九不准”、“十项不得”规定的医务人员,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绝不姑息,同时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职能部门(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对于违纪违法的医疗机构,依法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级别或等次等处理,或者警告、责令停业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罚,相关评等评级、评先评优等工作一票否决。加强与公安、检察、工商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支持和保障办案工作,形成查办合力,提高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水平。”该文件指出。

与此同时,特别强调要加强对违规医药企业的惩戒,严格执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对相关医药企业实行行业禁入机制。

Tags:巡查 医院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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