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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代违法获刑!这四类人,已成重点反腐对象

2019-04-29 09:31 点击:

核心提示:近日,据安徽法制网报道,阜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医疗行业的行贿案。

近日,据安徽法制网报道,阜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医疗行业的行贿案。

销售代表、医生,被判坐牢

据报道,被判刑的销售代表常某是一名医疗器械销售员,为了签约不惜行贿医院。而受贿的则是阜阳市某医院CT室主任屠某某。

常某是上海人,2009年来到阜阳开拓医疗器械市场。为了打败竞争对手,她与屠某某达成“协议”,约定该科室每使用一张常某公司销售的激光片子,屠某某可得1元回扣。直到2012年12月,屠某某从常某所在的上海某贸易公司获得回扣27万余元。

屠某某并非只接受常某一人的行贿,在2009年12月至2014年3月,6家医药公司共给阜阳市某医院CT室回扣款130.48万元,屠某某将经手收受的部分回扣款作为科室福利发放给科室部分人员。除以科室名义收受贿赂外,屠某某还独自收受他人贿赂13.5万元。

2014年9月,经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常某涉嫌行贿刑事拘留。2018年9月,合肥市公安局将常某抓获归案。

上述行贿案、受贿案的最终判决结果为:

销售代表犯对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该销售代表所在的公司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10万元;

涉案医生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单位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该医生所在的阜阳市某医院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100万。

医疗反腐,继续高压

近年来,全国医疗反腐已经进入高压区。

自2015年原国家卫计委下发了大型医院的巡查计划后,各省卫计委相继启动了对大型大医院巡查计划,而在医院的巡查重点就是反腐,并通过设立举报箱等方式,让患者参与到巡查行动中,真实反映患者诉求,切实解决公立医院存在的诸多问题。

2017年2月,原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按照此文件,全国大型医院巡查继续扩大覆盖面和深度。2018年,三级医疗机构全部开展医院巡查工作,202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开展医院巡查工作。

2018年3月国家监察委正式成立,接下来反腐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可见,每一年,都是全新的反腐高压年。

医药人,反腐重点对象

此前,有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对媒体表示,医疗卫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涉及的部门多、人员多,单个人员很难完成犯罪。

上至局长、院长,下至药械科长、财务科长、采购员、医务人员,往往查处一案牵出数案,查获一人牵出数人甚至数十人,形成窝案串案。院长贪腐,往往意味着这家医院已经从上到下“烂掉”。

因此,以下医药行业的相关人员,都很可能成为医疗反腐工作中的重点检查对象。

1、医药代表

医药代表再次成为医疗反腐重点对象并获得全国关注,始于在2016年年底央视央视曝光的“回扣门”,而2017年广州、南京两地药代被抓事件的曝光,再次将药代推上风口浪尖。

2、医疗器械代表

一些医疗代理商为获得准入资格或维持医疗采购的长期供货关系,而向医务人员,特别是在医疗采购推荐、申请使用等方面拥有一定话语权的负责人行贿。媒体报道,以心脏支架为代表的医疗器械,在进入医院时,需各处打点。成本一两千元的心脏支架,经过层层打理,环环加价,到了患者手中,就变成两三万。

3、耗材代表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在“以药养医”受到政策限制的情况下,一些医院通过试剂、耗材或是让患者多做检查来“以械养医”,由单个秘密作案向“窝案”“串案”转变,腐败从药品购销环节向医用耗材购销转移。

4、医务人员

据统计,医院的药剂科、骨科、检验科、麻醉科等,成为了目前被公开报道医务人员受贿落马频率最高的科室。由于这些科室负责人在药品、医疗器械、设备、检验试剂的采购推荐、申请使用等方面拥有一定话语权,因此,他们通常为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的“围猎”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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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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