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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被废止、宣布失效的22个药政文件

2016-10-21 16:11968090

10月18日,国家食药总局办公厅在其官网上,公开征求第一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意见。

药监总局表示,对2013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形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一批拟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一批拟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10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意见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

根据公布的目录,进行了筛选整理后发现,拟宣布失效、建议废止的医药类文件共计有22个,包括药品和器械,其中以器械文件居多;拟继续有效的文件共计有186个,药品和器械接近平分秋色(详见附件)。

这时候,细心的读者可以发现,在2年多时间里,就行业规范性的文件,总局共计发布了208个。现为公开征求意见,对于文件的存废,如若业内人士愿意对此发声,可以电邮CFDA法制司。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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