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据新华社报道,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天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王天朝利用其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为昆明仁贤房地产有限公司、昆明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医院工程建设、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人事任免等方面提供帮助。
收受上述公司和个人贿赂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6亿元及美元8万。
收100套房、100个车位
这位大型三甲医院的前院长,4年前落马。
2014年9月11日,云南省纪委通告: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王天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3月,免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2015年6月29日,云南省纪委通报王天朝等人的违纪违法问题和案件查处情况。双百院长的称号,就此产生。
云南纪委表示:经查,2004年至2014年,王天朝利用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之便,收受他人现金贿赂共计4500余万元人民币,收受价值8400余万元人民币的房产100套、车位100个,两项合计1.29亿元人民币。不过后来的指控不涉及100个车位。
院长最容易被工程、药品、医疗设备“围猎”
根据此前的公开报道,对王天朝的举报,贯穿了他担任院长的十年间,覆盖了他在工程建设、医药采购、医疗设备采购、干部人事任命、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1.1亿!受贿的金额,也算是创纪录了。
医疗反腐深入推进,不少院长倒在了受贿上。院长落马,有其自身原因,另一方面,院长位高权重,可以给一些人带来很大的利益,也就成了重点“围猎”的目标。
院长的权利的确是不小,药品、耗材,尤其是大型医疗设备进医院,院长具有决定权。如果医院的当权者缺乏自律,那就很容易成为金钱俘虏。这几年,落马的院长数量平均算来,每天至少有一位。
中央发文,公立院长的权力湖迎来巨变
一些公立医院甚至出现了连续三届院长落马,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一院、二院、三院院长接连落马的状况。
不过,情况可能会变好了,随着中央的一份文件出台,院长权利受到了制约。
日前,中办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公立医院将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且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院长不可兼任党委书记。
可以预见,在双领导核心的公立医院,院长的权力将受到一定程度的约束和监督,可能会让一些院长专权和谋私利的机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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