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5 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健全全周期全渠道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有关情况。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督管理司司长李江宁就国家集采药品 “降价不降质” 作出回应:近年来我国药品抽检总体合格率持续保持在99% 以上,药品质量处于历史高位水平。
李江宁表示,国家药监局始终高度重视集采中选药品质量安全,实行中选企业检查、中选品种抽检 “两个全覆盖”,对质量风险坚持 “零容忍”。
在制度保障方面,国家药监局配合国家医保局完善第十一批集采及接续采购规则,将同剂型生产经验、GMP 符合性、变更管理等纳入遴选条件,强化上市许可持有人质量管理能力要求。
监管层面,各级药监局对国家集采中选企业开展全覆盖 GMP 检查,对中选品种全覆盖抽检,重点聚焦降价幅度大、生产难度高的品种。目前已覆盖11 批集采、490 个品种、800 余家中选企业。
在追溯管理上,要求中选药品全部赋追溯码,建立全流程信息化追溯体系,督促配送企业、医疗机构采购、配送、使用环节扫码上传,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对于检查不合格、抽检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国家药监局及时通报医保部门取消中选资格。截至目前,已有15 个集采药品因不符合 GMP 要求或抽检不合格被取消中选资格,以严监管确保群众用上放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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