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据反映,广西梧州制药厂在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实施后,将未中标的“血栓通注射剂”品种向我省公立医疗机构销售。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血栓通注射剂是基本药物的品种,在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中,广西梧州制药厂生产的水针剂血栓通已中标,后因该厂自身的原因,省采购办取消了该厂生产的血栓通中标资格。据举报:广西梧州制药厂自我省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实施以来,虽被取消中标资格,但在继续销售血栓通药品(冻干粉针剂),而且还不执行“两票制”规定,进行“过票”行为。
为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省政府纠风办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9〕140号)、《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招标配送三个管理办法的通知》(闽食药监市〔2009〕340号)规定,请各设区市局在辖区内对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送广西梧州生产的血栓通品种的供货企业,从2010年5月10日以来,进行调查。对已销售该药品的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并于3月3日下午下班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处(以邮件形式发送至maoyangsheng@npfda.gov.cn)。对未销售(库存)的,责成企业全部退货,并提供退货凭据。
配送企业向公立医疗机构配送的药品,必须是集中采购的中标品种;第七批集中采购已招的品种(含未招到按备案采购的品种)都必须严格执行“两票制”规定。到第八批药品集中采购正式实施后,对公立医疗机构配送的所有药品(含备案采购)都必须严格执行“两票制”。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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