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卫生局,各药品经营企业:
根据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广西药品集中采购政府举办基层医疗机构新农合用药和基本药物配送商遴选工作的通知》(桂药招办〔201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展2011年北海市药品集中采购政府举办基层医疗机构新农合用药和基本药物配送商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送商遴选基本条件
1.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企业。
2.必须是2010年度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合格配送商,并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3.必须具备配送2010年度《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和《广西国家基本药物挂网品种目录》生产商委托的中标品种,以及配送服务时间覆盖整个采购周期的能力。
4.必须具有履行合同配送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入选的配送企业无论路程远近、品种和数量多少都必须按时配送,不能影响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
5.近两年在我市药品配送有良好的服务质量和商业信誉,医疗机构对其满意度比较高。
二、配送商遴选材料接收
1.需要提交资料:配送企业遴选报名表、配送承诺书、《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等。
2.资料提交时间:2011年3月4日-11日下午(17:30)下班前,提交地点:北海市北部湾西路市卫生局办公大楼三楼药品招标办公室。
3.参加配送遴选的企业在“北海卫生信息网”或“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上下载报名表格,准备有关材料,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要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配送商遴选工作安排:县、区卫生局配合我局,按“桂药招办〔2011〕5号”文件要求开展工作。
联系电话:0779-3034990
附件:北海市药品集中采购政府举办基层医疗机构新农合用药和基本药物配送商遴选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附件:
北海市药品集中采购政府举办基层医疗机构新农合用药和基本药物配送商遴选报名表
参加遴选单位:(公章)
(请提供如下资料并如实填写下列内容)
1
《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
《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法人授权书:
5
配送承诺书(内容自定):
6
注册资本: 万元
7
企业规模(2010年年销售额): 万元(提供证明)
8
仓储能力: 平米(提供证明)
9
冷藏库体积: 立方米(提供证明)
10
特殊管理药品经营资格(具有“毒、麻、精、放”全部或部分资质):
11
配送车辆:共 辆,其中冷藏车 辆(提供证明)
12
网上交易量: 万元
13
药品品种配送: 个
14
执业药师数: 人(提供证明)
15
信誉不良记录:无 有
16
2010年在北海市配送单位数: 个
公司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接收材料人: 接收时间:2011年3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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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材料回执
接收材料人: 接收时间:2011年3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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