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酒泉市卫生局《关于做好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药物增补品种目录筛选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尽快组织院内相关医务人员讨论,提出增补品种,按要求认真填写《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化学药品)推荐表》,务必于2011年3月9日上午12时之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区卫生局医政股邮箱(szqyzg@163.com),过期或不报视为无增补意见。
附件: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增补工作实施方案.doc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化学药品)推荐.xls
关于开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增补工作的通知 .doc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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