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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营养品采购询价函

发布日期:2011-03-16  |  浏览次数:76152

各报价供应商:

受福建省第二体育工作大队委托,我司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下列货物,采购编号:FXZ2011-001,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请按以下要求于2011年3月21日下午3:00时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邮寄或递送至我司。

采购货物—览表

合同包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及参数要求

原产国

鸿儒牌力血康咀嚼片

60片/瓶

中国

蒺藜皂甙(进口)

625mg*100粒/瓶

美国

丙酮酸肌酸胶囊(进口)

750mg*150粒/瓶

美国

乳清蛋白粉(进口)

5磅/桶

美国

Carbo Pumb(Ⅱ) 糖泵

1350克/桶

美国

谷氨酰胺胶囊(进口)

1000mg*180粒/瓶

美国

谷氨酰胺胶囊(进口)

500mg*60粒/瓶

德国

 

 

一、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项目为单价采购,共分为七个合同包,各报价供应商可就其中一个或多个合同包进行单价报价,每个合同包只能有一个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2、本项目为协议供货,协议供货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度(分为2011年、2012年、2013年)一签;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所提供的货物性价比高、供货及时且服务好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在合同期满后进行续签。

3、供货数量:具体供货数量按采购人实际需求(详见每次的定单要求)进行供货。

4、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每次指定的地点进行送货上门。

5、供货要求:供货应及时,在接到采购人定单之日起不晚于二天内发货,到货时间不得超过定单之日起5天,每迟一天到货(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引起的)将扣罚5%的货款;不得出现漏发、错发现象,否则扣罚10%的货款,成交供应商还应按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时进行补发或重发。

6、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期内为采购人提供一些使用方面的技术支持。

7、报价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合法正规产品,且应附上该产品最新兴奋剂检测报告和及食品卫生安全等证明文件。

8、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即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成交供应商原则上不得上调成交产品的价格,产品的成交价格为最高上限。协议供货成交产品若出现价格上调,成交供应商必须用正式文件通知采购人,否则不予认可;但采购人有权因提价原因而终止合同;如遇市场价格下调时,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有关价格下调通知之日起不超过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代理机构备案,并送采购人一份。

9、报价应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完毕所有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包装、保险、运输、采购保管、检验检测、税收以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二、参与报价要求

报价文件须包含(1)报价单(注明配置详细清单);(2)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3)报价供应商对报价代表的授权书;(4)售后服务承诺;(5)其他证明文件(营养品生产许可证等);(6)必须提供最新的由国家反兴奋剂检测中心出具的兴奋剂检测报告及食品卫生安全等证明文件及国外产品代理有效证明。

以上文件均应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三、采购代理服务费

我司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金额1.5% 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在半年或一年内汇总一次,以支票、汇票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0592-3162303      传真:0592-3132716

地 址:厦门市集美区杏东路27号金融大厦6楼    邮编:36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