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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性肺纤维化疾病治疗:用药首选激素

发布日期:2011-03-16  |  浏览次数:74218

特发性肺纤维化(IPF)是一种原因不明、以弥漫性肺泡炎和肺泡结构紊乱最终导致肺间质纤维化为特征的疾病。该病患者对治疗反应差,半数患者在诊断明确后5年内死于呼吸衰竭或肺癌。IPF的治疗原则主要在于积极控制肺泡炎并使之逆转,进而防止其发展为不可逆的肺纤维化,但迄今为止尚无特效疗法。 

作用机制

长期以来激素广泛用于IPF,主要基于部分IPF患者应用激素后临床症状缓解或虽无改善,但停用激素后病情迅速恶化,同时又缺乏有效的替代疗法。激素治疗IPF的机制可能是通过抑制中性粒细胞和淋巴细胞向肺内的转移,降低免疫复合物水平,改变肺泡巨噬细胞功能,从而减少IPF患者的肺泡炎症和纤维化,改善患者的临床症状。最近英国报道,激素或激素联合免疫抑制剂治疗的IPF患者,其用力肺活量的改善优于非激素治疗患者,治疗3个月有反应者的生存期要要优于稳定者和恶化者,同时可以减少磨玻璃样改变并改善肺功能。  

长期维持

激素治疗IPF,应在出现临床症状或生理学损伤的第一时间就开始使用。常规起始剂量为强的松30~40mg/d,分3~4次服用。待病情稳定,X线阴影不再吸收可逐渐减量,约持续4~6周后每次减5mg,待减至20mg/d,每次减2.5mg,如患者感病情不稳定,减量更应缓慢,甚至每次仅减1mg。维持量不小于10mg/d,疗程不应少于1年。如减量过程中病情反复,应再重新加大剂量控制病情,仍然有效。如病情需要,可终身服用。  

冲击疗法

IPF多为慢性病程,有些患者突然出现病情急剧恶化,在数周内或数月内死亡,其病理学改变为在UIP的基础上出现急性病变,如弥漫性肺损伤、伴或不伴透明膜形成、大量形成纤维灶,以及机化性肺炎和毛细血管性炎性出血。目前对于IPF急性加重尚无有效的治疗,临床多采用激素冲击疗法,如为急性型或已发展到严重缺氧阶段则激素应自大剂量开始,以便迅速扭转病情,强的松60~80mg/d,分3~4次应用;如病情凶险开始即用冲击疗法,静脉注射甲基强的松龙500~1000mg/d,联用3天后减为125mg/d,同时联合应用环磷酰胺治疗,每3周500mg,如在减量期加用环孢素效果更好,可以预防IPF再度发生急剧恶化,提高患者存活率,最后根据个体差异找出最佳维持量,避免复发。

在活动性IPF甚至不能确定活动性但无激素禁忌证者,激素仍是阻止IPF进展的首选。

疗程与疗效判定

1.疗程判定:

①一般治疗3个月后观察疗效,如果患者耐受好,未出现并发症和副作用,可继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上。

②已治疗6个月以上者,若病情恶化,应停止治疗或改用、合用其它药物;若病情稳定或改善,应维持原有治疗。一般多主张联合用药。

③已治疗12个月以上者若病情恶化,应停止治疗或改用、合用其它药物治疗;若病情稳定或改善,也应维持原有治疗。

④治疗满18个月以上的患者,继续治疗应个体化。  

 2.疗效判定:

反应良好或改善:①症状减轻,活动能力增强;②X线胸片或HRCT异常影像减少;③肺功能表现TLC、VC、DLCO、PaO2较长时间保持稳定。以下数据供参考:TLC或VC增加≥10%,或至少增加≥200ml;DLCO增加≥15%;SaO2增加>4%;心肺运动试验中PaO2增加≥4mm Hg(具有2项或2项以上者认为肺生理功能改善)。

反应差或治疗失败:①症状加重,特别是呼吸困难和咳嗽;②X线胸片或HRCT上异常影像增多,特别是出现了蜂窝肺或肺动脉高压迹象;③肺功能恶化。以下数据供参考:TLC或VC下降≥10%或下降≥200ml;DLCO下降≥15%;SaO2下降≥4%,或运动试验中PaO2增加≥4 mmHg(具有2项或2项以上者认为肺功能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