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中标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440号)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1〕92号)等有关规定(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现对通知所列药品中已纳入省统一平台实施中标药品网上采购,且医疗机构原临时零售价格高于通知所列最高零售价的部分中标产品,统一以书面议价形式重新确定成交价格。
我中心将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将书面议价内容通知有关中标企业,请于2011年3月25日中午12:00之前,将书面议价确认结果反馈至我中心(可传真)。逾期不反馈或不确认的中标产品,将于2011年3月28日起暂停相应的网上交易资格。
投递地点: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杭州市机场路转工农路(工农路中段,杭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隔壁)
咨询电话:0571-86401737、86401796
传 真:0571-86401839、86401796
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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