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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11年度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有关附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23  |  浏览次数:80278

各有关单位:

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审批同意,《2011年度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已经公布,根据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决定对实施方案的有关附件进行公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2011年3月22日至3月26日17:00。

二、公示内容

1、经济技术标评审体系(见附件1)。

2、2009年化学药或中成药工业企业排名(见附件2)。排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出版的《2009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对2009年化学药或中成药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按主营业务收入排序。

3、2011年度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招标目录(见附件3)。《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剂)》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中收载的规格、剂型纳入本次基本药物招标目录,其它的规格、剂型不纳入本次基本药物招标目录。

4、采购区域的划分(见附件4)。根据11个设区市的地理区域和人口数量,按照同品规中标的厂家数,全省划分1-3个采购区域。

三、有关要求。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纸质申诉、投诉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面交至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逾期和不符合要求的一概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91- 8329405

服务中心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519号 省肿瘤医院门诊十三楼

 

附件:

1、经济技术标评审体系

2、2009年化学药或中成药工业企业排名

3、2011年度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招标目录

4、采购区域的划分

 

 

 

江西省药品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更新部分:正文第三点原文“由被授权人面交至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改为“面交至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