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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有关2010年药品配送工作的答疑

发布日期:2011-04-13  |  浏览次数:98191

2010年药品配送工作已经开始,针对目前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电话咨询的问题,现总结回答如下:

一、生产企业:

1、登录系统时提示“用户名密码不符”?

答:生产企业登录系统的密码为【资审报价系统】中的密码,如能登陆【资审报价系统】即可登录【2010年药品采购】系统;如不能登陆【资审报价系统】则证明遗忘密码,需携带重置密码函到我中心重置密码即可。

2、是否需要维护企业基本信息?

答:需要维护,各有关企业应于4月20日前完成相关信息的维护,以便我中心及时审核。

3、登录【2010年药品采购】系统无法点击配送?

答:现阶段为配送企业维护企业基本信息、点击配送区域阶段,配送企业还未在网络上审核通过时,生产企业是无法选择配送企业的。

目前生产企业要完成的工作是与网上公布的配送企业联系,签订配送协议与配送承诺书,确认纸质配送关系,待配送企业在盟市备案并通过区域审核后,生产企业方可在系统中点击配送。

4、是否需要在自治区药械采购中心备案。

答:企业的相关资料已在我中心有备案,无需再次递交。相关配送协议及配送承诺书请于盟市药采办联系备案。

5、生产企业是否可以参加直接配送?

答:配送企业报名及审核工作已经结束,不再受理相关工作,配送企业名单已在网上公布,请遵照执行。

二、配送企业:

1、维护基本信息后下一步工作?

答:在网上维护基本信息后,在【配送关系管理】—【配送区域管理】中,根据网上公布的配送区域,选择要参加配送的区域并提交。

提交配送区域后,需联系该地区药采办对相关配送资料进行备案,由盟市药采办在网上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与生产企业在网上建立配送关系,具体操作查看【操作帮助】。

2、盟市备案资料有哪些?

答:根据网上公布相关信息并联系盟市药采办准备资料。

3、企业名称有误如何更改?

答:由授权人提交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办理,我中心根据前期递交资料,核实无误后更改。

4、是否可以申请变更配送区域?

答:目前不予受理申请变更配送区域的工作,配送区域已在网上公布,请遵照执行。

 

提示:为不影响2010年药品采购整体工作,目前需要各配送企业及时协调完成到各盟市的备案及与生产企业签订配送协议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