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买方会员、配送会员:
为规范重庆药品交易所会员日常结算行为,做好全市药品采购货款结算工作,针对目前会员日常结算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特通知如下:
一、正确开具税务票据
配送会员要严格执行药品订单响应制度,及时响应订单、按时配送。当月交收的药品票据开具时间最迟不能超过次月5日。开具税务发票时可一笔订单开具一张发票,也可多笔订单开具一张发票。票据开具后必须通过重庆药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勾选发票对应订单、录入发票号码及相关票据信息,并及时送达买方会员。
二、严格票据确认时间
各买方会员要严格执行收货、收票确认制度,收到药品后在规定时间内必须通过重庆药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收货确认,并在收票当日通过重庆药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收票确认。
三、熟练掌握操作流程
重庆药品交易所采用国内大宗商品交易所普遍采用的银商转账系统实行网上支付结算,货款结算整个流程通过电子结算系统完成。各买方会员和配送会员要积极选派结算操作人员认真参加重庆药品交易所近期举办的操作培训,熟练掌握电子支付结算系统的操作程序和方法,确保药品采购货款结算工作顺利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关于结算系统操作方法的公告》)。
重庆药品交易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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