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卫生院,各中心卫生院,区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单位:
按照省卫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改办印发的《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及货款结算管理办法(试行)通知》(鲁卫规财发〔2011〕1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及货款结算管理工作,提高基层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微机操作水平,经研究,举办此次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及货款结算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是传达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及货款结算管理会议精神。
二是学习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及货款结算管理操作程序。
二、时间地点
4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正式开始。
地点:东港区卫生局六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各镇街道(中心)卫生院分管院长、药剂科主任、财务科科长、熟练操作计算机人员1人,区医院、区妇幼保站药剂科主任。
请各单位与会人员按时参加。
联系人:安佰玲 联系电话:8829159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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