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精神,确保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与数据计算的科学、准确和统一,现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计算方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负责,熟悉和掌握相关内容,准确调查和计算相关数据与指标,并有效利用相关数据指导和干预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
二、为方便全省医疗机构计算抗菌药DDDs,使其具有较好的可比性,全省抗菌药物DDD值均采用附件二提供数据。
三、儿童医院抗菌药物DDD值暂以成人1/3来计算。
四、医疗机构要按照《山西省卫生厅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指标与数据。对不能及时上报或弄虚作假的医疗机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联 系 人:省卫生厅医政处 牛晓辉 刘玉伟 范惠霞
联系电话:0351-3085403
传 真:0351-3580400
电子邮箱:sxyzkyb@126.com
附件一 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计算公式
附件二 成人抗菌药物DDD值
附件三 抗菌药物相关指标与数据统计表格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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