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录的构成
《增补品种目录》中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两部分。
二、目录的编排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按药品品种编号,药品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的涵义。
三、目录的分类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据药理学分类,共112个品种;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分类,共86个品种。同一药品(或不同剂型)具有不同药理作用的,在目录中不重复出现,临床各科医师依据病情用药,不受《增补品种目录》分类的限制。
四、目录中品种的名称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称和英文国际非专利药名称(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INN)中表达的化学成分的部分,剂型单列。除个别药品明确酸根和盐基外,其他主要化学成分部分与《增补品种目录》中的名称一致且剂型相同,而不同酸根或不同盐基的化学药品,均属于《增补品种目录》的药品;中成药采用药品通用名称。
五、目录中品种的剂型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剂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制剂通则”规定的基础上进行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增补品种目录》标注的为准。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的口服常释剂型包括口服普通片剂、肠溶片、分散片,硬胶囊、肠溶胶囊、软胶囊(胶丸);口服缓释剂型包括缓释片、控释片,缓释胶囊、控释胶囊;外用软膏剂型包括软膏剂、乳膏剂;注射剂包括注射液、注射用无菌粉末、注射用浓溶液。剂型编排的先后次序无特别的涵义。
中成药的剂型不单列,以“药品名称”栏中标注的为准。
六、其他
重大传染病流行等突发事件中应急必需的药物,经省卫生厅认定并发文,允许基层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
附件:
附件1 国家基本药物湖南省增补品种目录(2011年版基层部分)


找产品
招代理商
找工作
查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