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企业:
根据《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甘发改社会[2011]854号)和《2011年度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招标公告》的要求,我局负责投标企业及产品的资质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受理时限
2011年6月16日至6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过期不予办理。
二、审核受理地点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为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13号(统办3号楼)六楼617房间。联系电话:0931-2132870。
三、受理审核程序
(一)投标企业应将企业资质及产品资质的文件一并提交我局,进行审核。
(二)每户企业提交的资质文件,审核时限为2个工作日(48小时),不予提前取件。
(三)经审核通过的投标资料,我局在《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GMP证书》或《GSP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品种一览表》原件上加盖“甘肃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资质审查专用章”。
四、需要提交的资质文件
(一)企业资质文件:
1、国内药品生产企业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总代理协议书(清晰复印件)或国外企业出具的总代理证明;
3、企业法人委托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近两年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
5、其他相关文件材料。
(二)产品资质文件
1、《药品注册证》、药品质量标准和说明书(原件);
2、投标品种最新批次省、市级监督抽验或企业药品全检报告书;
3、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须提交《进口药品注册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的口岸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有效“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
4、港澳台地区的药品须提供《医药产品注册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的口岸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有效“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
5、其他国家有关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五、文件要求
(一)提交的资质文件应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的公章。
(二)所有资质文件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件要清晰、完整。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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