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走高的通胀让越来越多收入平平的店员走上了“阿鲁族”之路——做兼职。最近,店长江明发现,自己的门店也有几名店员在外兼职,由于门店实行的是两班倒,正好可以给店员一些“可乘之机”,利用半天时间去找兼职。若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兼职也没什么,但要命的是,江明发现有店员竟然在一家竞争对手的药店兼职。对这种“一女两嫁”的做法,江明自然深恶痛绝,但自己药店提供的待遇确实不高,他害怕向那些有能力的店员施加压力后,造成其辞职,引发动乱。
职场建议:
“阿鲁”源于日文外来语(音为arubaito),指打工、兼差、赚外快。“阿鲁族”自古有之,通胀时代更为盛产。随着物价上涨的步伐,越来越多的店员陷入了“月光族”的困境,为更好地生存,做兼职赚外快颇为流行,“阿鲁族”迅速“繁衍”。
药店的“阿鲁族”颇令管理者头痛,其原因在于它有三大特性:1.隐蔽性。“阿鲁族”通常是“地下兼职”,除非被同事撞见,否则店长很难知道。2.必然性。在“只见物价涨,不见工资动”的时代,兼职成为不少人提高生活质量的必然选择。3.威胁性。如果老东家给出的待遇本身就没有竞争力,员工要么跳槽,要么兼职,没有多少讨价还价的余地。
那么,店长只能对“阿鲁族”束手无策了吗?非也。
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尽管大多单位都不允许员工兼职,但只要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开展,一些兼职是可以被“宽容”的。比如门店的会计利用周末时间到其他行业的单位兼职,店员利用休息时间经营网店、夜市,培训师到其他单位授课等,这些行为并不会对原供职单位带来不利影响。如果限制过于严格,反而会造成“水至清则无鱼”的局面,造成人才的流失。
堵疏结合,正面引导 对于店员的兼职约定,应在劳动合同或门店规定中体现出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可以加入“应聘方在本单位工作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到同行业兼职,一经发现,聘用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应聘方须缴纳相应违约金”的条款;或在员工招聘时,就明确告知店员,如果要开展第二职业,必须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进行,如家政服务、经营网店、兼职会计等。但严禁在约定以外的行业兼职。
提高薪酬的竞争力 但凡有兼职能力的“阿鲁族”,往往是行业的精英或佼佼者,因此才有更多的筹码进行第二职业的拓展。对于这类店员,门店应在可承受的范围内,改善其工作环境,提供较有竞争力的薪酬。当店员守着你所提供的“一亩三分地”不至于“闹饥荒”时,才会更加忠诚;如果店员的收入和门店效益严重脱钩,“阿鲁族”必然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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