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医药动态实时掌握

2011年浙江省关于省药械采购中心启用新公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21  |  浏览次数:56193

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省药械采购中心的批复》(浙编〔2011〕7号)文件,设立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为省卫生厅所属从事公益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为便于工作,自即日起使用“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公章,原“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中心”公章废止。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