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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药招组(2011)53号关于同意托拉塞米片等中标药品生产企业更名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1-08-15  |  浏览次数:95333

南京正科制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托拉塞米片等中标药品(详见附表)生产企业更名的请示收悉。鉴于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同意南京新港联合制药有限公司更名为南京正科制药有限公司,经研究决定,从收文之日起,同意托拉塞米片等中标药品(详见附表)的生产企业由南京新港联合制药有限公司更名为南京正科制药有限公司,中标价不变。原南京新港联合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托拉塞米片等中标药品(详见附表)同时停止在本市医疗机构销售。
此复。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附件:沪药招组(2011)53号关于同意托拉塞米片等中标药品生产企业更名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