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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有关基本药物网上填报问题答疑

发布日期:2011-08-17  |  浏览次数:77186

问题一:企业登录后已有药品信息不能修改,打印信息点错误,是否影响投标?

答:不影响投标,已有信息为2010年药品集中采购已审核通过药品,部分信息点未开放填报。如有不一致内容请在药品下方信息是否正确处勾选有误,将正确信息填写在备注栏内,此信息将在审核过程中按照企业递交药品资料由审核人员修改,打印出的附件8企业可在错误点处将正确的信息标注。

 

问题二:如何填报电子监管码?

答:填报时请填写国家药监局发放的电子监管子码即可。

 

问题三:一键提交后只提交部分药品,如何撤销提交?

答:如因企业操作失误只提交部分药品,企业授权人需携带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及撤销提交申请(可传真件)到自治区药械采购服务中心撤销提交。

 

问题四:已参加2010年药品集中采购的企业显示用户名及密码不匹配?

答:“2011年自治区基本药物资审报价系统”中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是“2010年自治区资审报价系统”中的用户名和密码,不是“2010年自治区药品采购系统”中的。如遗失密码需携带授权书原价、身份证及重置密码函到自治区药采中心重置密码。

 

问题五:企业在目录中填报药品是否可以填报多个包装?

答:不可以,按照《实施细则》一个目录只能填报一个包装。

 

问题六:打印药品信息不能显示全部内容,如何处理?

答:请使用IE7.0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系统进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