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度海南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现对海南省201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
一、 采购人范围: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农(林、茶、盐)场医院参照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鼓励我省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
二、招标采购品种:本次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2009版)进行招标,采购品种见《海南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目录》(附件一)。
三、采购形式: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ngpc.gov.cn)进行网上集中采购。
四、 采购周期:暂定为18个月。如需调整采购周期或提前中止部分药品、中标企业的中标资格,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标文件获取办法:直接报名购买。
六、报名时间、条件:
(一)时间:2011年8月18日至2011年9月2日。
(二)条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商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二)。
七、网上申报时间:2011年8月18日至2011年9月7日17:00。
八、申报材料递交:从8月30日起将按企业所在省份分批递交,
时 间 省 份
8月30日(周二) 海南、福建、广西、广东
8月31日(周三) 云南、贵州、江西、湖南
9月1日(周四) 浙江、上海、江苏、安徽、湖北
9月2日(周五) 河南、山东、陕西、重庆、四川
9月5日(周一) 北京、河北、天津、山西、内蒙古
9月6日(周二) 吉林、辽宁、黑龙江、宁夏
9月7日(周三) 青海、甘肃、西藏、新疆
九、信息确认时间:2011年9月29至2011年9月30日17:00。
十、技术标评审时间:2011年10月18至2011年10月19日17:00。
十一、网上报价及解密:
(一)报价时间:2011年11月7日至2011年11月8日上午10:00
(二)解密时间:2011年11月8日上午10:00至15:00
十二、独家品种专家谈判:2011年11月10日至2011年11月11日
十三、公布中标结果:2011年12月13日
十四、工作机构
名称:海南省药品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海口市华海路3号安海大厦二楼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6529816、66529803、66529856、66529860
传真:(0898)66529804、66529867
邮编:570125
注:以上内容若有调整,请以网上通知为准。
附件:1.海南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目录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海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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