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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调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情况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17  |  浏览次数:95882

各市、县(区)药招办:

    近期,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出现了一些问题,引起自治区领导高度重视。为了了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的真实情况,加强药品申购使用和配送管理,决定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11年8月16日-19日

    二、调查范围

    以县为单位,随机抽取2家乡镇卫生院、2家村卫生室、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调查对象(银川市抽取10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三、工作要求

    1.各市、县(区)药招办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深入被抽样单位进行调查填表,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配合。对调查表内容不清楚、不理解的内容,及时与自治区药招办联系,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

    2. 各市、县(区)药招办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的调查表,进行汇总分析后形成报告,于2011年8月19日17:00前,将报告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调查表的电子版和原始资料上报自治区卫生厅药械处。

    联系电话:0951-5024242

    邮    箱:nxyz5024242@163.com

    通讯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101号

    邮    编:750001

    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情况调查表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