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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组合拳” 助推国有化

发布日期:2011-08-18  |  浏览次数:68672

 继上世纪50年代资本主义国有化改造运动后,我国掀起了又一次大规模的国有化浪潮。先是能源、钢铁行业,现在轮到了医药行业。不但中国医药集团、华润集团等央企“大鳄”四处攻城掠地,上海医药、南京医药这些地方医药产业诸候也纷纷举起兼并大旗。

  国有化的好处,首先可以确保国有企业掌控关乎国计民生的经济命脉,这是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决定的。对国计民生而言,没有比医药行业更重要的了。其次,可以确保在非常时期(如战争、灾害、瘟疫等)的行业动员能力。很难想象,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集权的执政体系作为后盾,2003年的“非典”根本不可能在半年之内“扑灭”。

  国有化浪潮通常由政策引导,甚至由政府牵头,由行业内的大型国有企业具体实施。医药行业也不例外,先由中央高层定调,然后推出行业的相关主导政策,再通过配套措施由大型国有企业推进。近几年来,医药行业的政策“组合拳”通过以下几步助推国有化浪潮。

   第一,提高行业标准。新版GMP、新版GSP提高标准的目的虽然是保证用药安全,但客观上也提高了行业的准入标准,增加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正在酝酿的新版GSP标准,要求药品中型流通企业的仓库最低面积由1000平方米提高到3000平方米。一些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能否过得了这一关还是个未知数。

  第二,《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下称《规划纳要》)提供了政策方向。国家的产业政策规划偏向哪里,资本就流向哪里。根据《规划纲要》,2015年前,全国要形成1~3家年销售额过千亿元的全国性大型医药商业集团,20家年销售额过百亿元的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从目前的态势可以看出,有可能成为1~3家千亿级医药流通企业的,除了九州通集团是民营企业外,其余均是国企,而20家年销售额过百亿的区域性流通企业,能入围的民营企业也是凤毛麟角。医药产业的“十二五”规划基本上是国有资本的盛宴。

  第三,新医改政策。新医改其实更准确地说是“新药改”,因为医改的方针与路径基本是在“药”上做文章。基本药物目录招标掀起了一浪又一浪的药品降价潮,而且一省比一省来得更猛烈,其间辅以发改委的药品“降价令”。

  可以预见,首先,从产业政策上,行业监管标准的提高必然带来成本的提高。其次,不管是新医改政策、基本药物目录招标、降价令,还是行业规划,客观上带来企业利润的下滑。两头夹击,众多医药企业将遭受严峻考验,当然国有大型企业除外。因为在当下货币政策紧缩环境下,大型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得到了金融机构的“特别关照”。理由很简单,由于社会信用不彰,金融机构的贷款均须以资产抵压,而国有资产是绝对的AAA级信用资产。在中小医药企业受“组合拳”夹击陷入困顿时,国有大型医药企业可乘政策东风,在大量信贷支持下,适时伸出“橄榄枝”四处收购,完成“国有化”的产业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