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发的对晋中医药招商经理和代理商处理决定的文件大家都看了吧。在这个决定下达之前,公司有替区域经理说情的;晋中招商经理也表示悔过;赶上年底需要冲击指标的关键时刻,处理晋中招商经理和代理商,在感情上和业绩上都是一个损失。这个决定下得很难,但经公司会议研究决定,还是对晋中招商经理作了处罚和开除的双重处理,对代理商做了解除合同,用保证金赔偿损失的决定。
说真心话,公司认同晋中招商经理的勤奋,晋中代理商在市场拓展方面也为公司做出了贡献。但是,他们擅自调低战略产品的市场零售价格,而且,招商经理竟然默许代理商向其他市场恶意窜货,以达到赢取年末更大奖励的目的,他们的行为触犯了公司市场秩序的红线。这条红线,公司不仅有明确的政策,而且在公司的各种会议上三令五申,在代理商的代理合同上写得明明白白,可还是有人敢心存侥幸,为了蝇头小利以身试法,最终换来的,只能是政策的无情。
大家知道,战略品种是公司未来的发展之基,擅自调低零售价就等于在蚕食公司的作战策略,最终倒逼公司放弃营销战略。而恶意窜货就是在削减被冲击市场的推广信心,在打击市场的正向力量,对这些问题采取宽容、妥协的态度就等于自掘坟墓。
从这个角度说,大家自觉遵守公司经营秩序,我们就是团队;不论是谁,不管是主观上还是客观上破坏公司秩序,就是我们营销的反面力量,就是敌人。对待敌人,我们不会手软,也不能手软。不仅不能手软,而且,在清除敌对力量方面,将不惜一切代价,因为营销秩序是招商营销的命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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