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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23  |  浏览次数:86942

各医疗机构、生产商、配送商:

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从8月1日开始进入采购周期,在新的周期采购配送过程中,有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反映中标品种供应不足,配送不够及时,影响临床使用。为加强配送管理工作,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和评价办法,理顺配送关系,满足临床需求,确保中标基本药物供应,明确监管部门、配送商和生产商责任,规范医疗机构的采购行为,经研究,拟向各医疗机构、生产、配送企业广泛征求基本药物配送管理等工作意见、建议。希望各医疗机构、生产、配送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意见、建议。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1年8月23日至26日

二、反馈网址:输入网址http://116.252.221.174:8009或从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首页进入药品申诉反馈系统,生产商使用申报系统的账号密码登陆(不需插入单位身份证书),医疗机构和配送商使用交易系统的账号密码登陆。

三、点击“意见建议反馈”,将建议内容填写完后提交即可。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