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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11-09-05  |  浏览次数:64227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细则》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市2011年实施好基本药物制度,经巴彦淖尔市卫生局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6家以内药品配送企业,负责本市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配送工作,配送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报名参加遴选。

 

一、报名资质条件

 

(一)在巴彦淖尔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配送企业。经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在巴彦淖尔市卫生局招标办备案。

 

(二)管理规范,信誉良好,2009年以来未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而受到处罚,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三)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

 

(四)具备完善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并能实现药品购进、储存、销售等经营环节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库存药品进行动态有效管理。

 

(五)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设备,配送企业仓储面积不得低于700平方米,经营生物制品必须有冷库,其容积不低于20立方米。

 

(六)具备覆盖本市药品配送运输能力,能满足运输过程中药品储存的温度湿度要求。

 

二、 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符合资质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

 

报名时间:2011年9月2日至2011年9月8日17时30分截止。

 

报名地点:巴彦淖尔市卫生局104室。

 

联 系 人:赵   军

 

 电    话:0478-8619299   8619206

 

手    机:13604788528    传  真:0478-8619206

 

三、报名提交材料

 

(一)报名须提交材料:《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GSP证书》以上“五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配送企业申报资料》共需要15份,于2011年9月9日17时30分前密封送达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资格初审及专家评审时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各企业应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巴彦淖尔市卫生局

               二0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