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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辽宁省关于公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06  |  浏览次数:53288

各投标人:

按照《辽宁省201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规定,经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现将辽宁省201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结果予以公布。本次公布的中标药品品规共计   1110个,其中:不分区域招标的药品中标品规941个(详见附件1)、分区域招标的药品中标品规169个(详见附件2)。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划分为3个区域的供货区域:

    A3区:沈阳、铁岭、本溪、抚顺

    B3区:大连、丹东、阜新、辽阳、鞍山

    C3区:朝阳、锦州、葫芦岛、营口、盘锦

划分为4个区域的供货区域:

    A区:沈阳、铁岭

    B区:大连、辽阳、鞍山

    C区:抚顺、丹东、本溪、营口、盘锦、葫芦岛

    D区:阜新、朝阳、锦州

同时,从9月6日开始,中标生产企业开始在“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网”上选择配送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1.选择配送企业的原则按照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辽宁省2011年度基本药物配送关系的相关规定执行。

2.选择配送企业时间:2011年9月6日—2011年9月9日。

3.本次选择配送企业的区域为辽宁省除沈阳、大连市以外的其他12个市,沈阳、大连市选择配送企业的时间另行通知。

4.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的方法请参阅《辽宁省2011年度基本药物选择配送关系生产企业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

5.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的方法请参阅《辽宁省2011年度基本药物选择配送关系配送企业操作手册》(详见附件4)。

附件:1. 不分区域招标的药品中标品规明细表.xls

     2. 分区域招标的药品中标品规明细表.xls

3. 辽宁省2011年度基本药物选择配送关系生产企业操作手册.doc

4. 辽宁省2011年度基本药物选择配送关系配送企业操作手册.doc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