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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医师称跨国假条有“人情”成分暴监管黑洞

发布日期:2011-09-10  |  浏览次数:84540

跨国假条: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违规开出跨国“人情假条”。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违规开出跨国“跨国假条”。 跨国假条人情假条”泛滥暴露监管黑洞。或许有人会对跨国假条辩驳,医院主流是好的,医生总体医德是好的。此言不虚,我也承认。但俗话说:“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在医疗领域,假如一些害群之马不被整治,个别医院、医生的医德不提升,整个医疗界的声誉肯定还会继续被玷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恐怕只能是纸上谈兵。虚假“跨国假条”是医德堕落的“缩影”..

跨国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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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跨国假条,人在国外近4年,国内工资照领不误。这样的好事,只需一张跨国假条就能搞定。而这张跨国假条病假证明单是跨越国界,在人未回国的情况下,跨国假条通过人情从国内医院开出来的。近日,济南一家事业单位曝出有员工凭“跨国假条”吃空饷,为其开具跨国“跨国假条”的医院正是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跨国假条当事医生跨国假条赵玉萍承认开具病假证明单时“掺杂人情成分”。

请假条,一张小小的纸条,上面虽然没有几个字,但却十分管用,尤其可以让持假条的当事人得到一个休假的充分理由。本来,不小心生病了让医生开个请假条这很正常,但在现实中,个别人出于利益等原因,通过各种手段让医生开“人情假条”,有的甚至能开长达一年的假条。这往低里说是让医生违规行事,往高里说则是一种欺骗。

跨国假条“人情假条”泛滥暴露监管黑洞

根据1982年出台的医疗制度规范,各种病情也分成慢性、急症等多种,什么样的病该休息几天都是有讲究的,例如发烧38度医生都是不开假条的,只有 39度才能开假条建议休息。相关人士还以周某的诊断证明书为例,周某从头到尾的病由都是痛风,根据医疗常规,这种病属于偶发性慢性疾病,开病假条让其休息医生是很难操作的,而开医疗诊断书则相对容易些,不过这要有患者病历和病人化验报告作为佐证。

此外,医疗人士还指出,一般患者都不需要医生开医疗诊断书,因为这是一个证明性的资料,很多人多是开个假条休息几天,只有一些交通事故等涉及司法纠纷时才会使用到医疗诊断书,周某如此密集开具医疗诊断书的真实用意让人怀疑,让人感到像没病装病刻意证明病情。对于8张连号医疗诊断证明书的问题,江苏省卫生厅医政处表示,他们会致函给徐州卫生局及相关医院,进行调查,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一定会责成整改。

员工靠假条逼单位“炒鱿鱼”

周某等人的病假条究竟有什么作用?相关人士给记者解开了个中谜团。 #

据劳动仲裁机构介绍,一些员工想离开单位,但又不想承担其他违约责任,遂想方设法弄到假的病历,进而开出病假条交给单位,病历上写的多是头疼、肚子疼等怎么也查不出原因的毛病,让单位忍无可忍“开掉”自己。这些病历成了“烫手山芋”,让单位进退两难:开除这类员工,正中其下怀,甚至还可能引起劳动争议,让对方倒打一耙;不开除,对方不仅不用承担违约责任,还在原单位只拿钱不干活,或者轻轻松松拿两份工资。 近日,南京建邺路上的某国有食品公司领导遇到一件挠头事,一徐姓女员工先后拿出4张病假条,每张假条“建议休息一个月”,以此连续请了4个月的病假。这4 张病假条都是在城东一家小门诊开的,且徐某本人也没有到公司请假,每次只给单位传真假条复印件。直至8月中旬,公司领导偶然得知,徐某已在一家外企工作了 3个月,只是原单位还被蒙在鼓里。公司上周派人到开病假条的那家诊所了解情况,对方私下承认在病假条开具方面存有漏洞,但拒绝提供书面证明。公司觉得无法容忍徐某的行为,想开掉她但又没有法律依据。

仲裁委的工作人员解释,法律规定,劳动者有病休的权利,员工有医疗机构开具的有效病假条,证明由于身体原因无法工作,单位在病休期内不能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员工病休期视具体情况在3至24个月之内)。

相关法律界人士认为,发生这种情况,企业一方面要完善批假制度,验证假条的真实性,另外也要留意病休职工的动向。法律规定,病休员工不得从事有收入的活动。一旦发现员工出具假病历,企业就要注意收集证据,以维护自己的权利。法律人士还提醒,医院出具病假条须谨慎,如果出具假的病假条得到证实,其将面对相应的法律责任。

跨国假条“人情假条”泛滥监管成难题

记者注意到,盖有医院公章的病假条不但存在“人情假条”现象。近日,一则名为“史上最悍然的淘宝商品”的帖子正在网络上热传,而这个所谓的最悍然商品其实就是一个卖家在淘宝网上公开销售某大医院的病假条,每张标价80元,除了可代开某三甲医院病假条,还可配病历本。更令人惊讶的是,网络上对病假条的需求似乎非常旺盛。记者在网上发现不少“有谁能代开医院的病假条”“急求医院病假条”“哪家医院开病假条方便”的帖子。

有关人士称,“人情假条”泛滥关键是监管不力。江苏省卫生厅相关人士坦承,即使发现徐州市中心医院有虚开假条的问题,他们也没有什么处罚的依据,最多只能是责成其整改,批评教育一番而已。与江苏省卫生厅对“人情假条”监管“无能”相比,江苏省劳动仲裁委更是有些“糊涂”,相关人士称,他们对病假条只认公章,有医院盖章即可,联号、错号的病假条他们统统不管。 #

记者对于这两家政府主管部门的说法难以苟同,记者发现,《执业医师法》中第37条明确规定:“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违者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人士称, 明明有法规可以制约,却说成没法规,江苏省卫生厅在“人情假条”泛滥的监管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涉嫌行政不作为。除了江苏省卫生厅监管“无能”外,江苏省劳动仲裁委工作人员如果不是渎职那就是工作“低能”,因为联号、错号等“人情假条”问题很明显,看出问题却仍将其作为佐证进行劳动裁决,这样的政策执法水平让人无法信服。相关人士指出,时下,开着小车领低保等现象见怪不怪,是一些单位的漂浮作风和权力干预使然。一些鉴证机构不负责任地出具证明材料,隐藏着不正当的利益交易 1 2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