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药物目录、毒麻精放药品不在此次集中采购范围,请不要增补。
二、请仔细阅读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说明。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目录中的药品名称包含其所有剂型、规格、各种盐基、酸根及复方、小儿制剂等,凡药品名称在目录中的无需增补。
三、增补资料中的《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增补申请表》为Excel电子表格,无需扫描(11月14日之前已发送扫描件的,无需重新发送);药品生产批件为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
四、收到邮件回复提示增补材料不合格的企业,请按要求重新发送增补材料。
五、接收增补申请的邮箱:sdypmlzb@163.com
山东省卫生厅医疗设备技术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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