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机构改革之后,保健食品与化妆品(下简称保化品)的监管职能基本划转给了药监部门。然而,作为与健康相关的保健食品与化妆品,其监管工作目前面临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以解决。
让检验检测工作运转起来
22年前由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发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其内容与监管实际已经不相适应,相关的管理要求无法满足今天对化妆品企业的全面监管,而且其法律责任也显得较为“单薄”,操作性稍差。为改变现状,希望《保健食品监管条例》能够尽快出台。
对于化妆品的监管,目前亟需划清职能归属,如果几个部门做的工作相同或者类似,一个部门发放《生产许可证》,另一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显然不利于落实监管责任,而且会干扰企业的正常运转。因此,化妆品的监管职能亟需实行“归并”,由一个部门实施全程监管。
目前,各地对于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的检验检测工作还没有真正开展起来。检验检测工作是实施有效市场监管的重要支撑,如果这方面的工作开展不好,行政监管势必表现为“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
在检验检测方面,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3个方面:一是机构与人员问题。如果依托各级药检机构开展保化产品的检验检测,就需要增加相应的技术人员编制。二是“扩项”问题。有了机构人员,接着要尽快解决保化检验方面的“扩项”,使其检测工作合法化。当然,这必须建立在具备相关检测能力和仪器设备配套的前提下。三是经费问题。抽样和检验检测经费必须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由于大部分地区机构改革后,财务已经下放到地方,这对于解决检测经费带来较大难度,因此,各级药监部门要多做争取工作。
实实在在开展执法监督
目前在保化品执法监督方面存在两大困扰,一是对保健食品的执法监督无法可依;二是对化妆品的执法监督有法难依。为此,不少地方创造性地开展了一些有益的探索。笔者认为,对于保健食品的执法监督,当前主要可以依靠《食品安全法》的原则精神。药监部门应该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法律条文的精神实质,一切以老百姓的利益为重。如果执法监督工作不实实在在地开展起来,监管工作成效就无法得到体现,市场乱象也无法得到真正改善。
当前,保化品监管面临的主要乱象是:保健食品“卫食健字”与“国食健字”同在;化妆品的“卫妆特字”与“国妆特字”在市场上也都能找到。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实施以后,全国各地在较短时间内统一了“国药准字”,这对于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发挥了重大作用。
保化产品标签标识混乱,是目前亟需解决的又一重要问题。笔者认为,可以将标签管理作为规范保化产品市场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在这方面,可以找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支持。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还要进一步就标签标识的规范问题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药监部门可以在整治违规标签标识过程中,发现和打击一批违法犯罪行为。
广告治理“五步走”
违法保化产品广告是目前虚假广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药监部门在治理违法广告时应力求做到以下五点:一是给虚假广告做反广告。利用媒体曝光虚假广告,即:在甲媒体发的虚假广告,就在乙媒体给予曝光。二是发现一个移送一个。每个月或者每季度都将虚假广告移送广告执法机构的情况向政府及有关方面报告。三是对虚假广告产品一律追根寻源,从中找到违法痕迹,并以此为突破口,坚决予以打击。四是可以参照药品监管的做法,要求其“暂停销售”,当然,这需要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规定。五是对经营企业加强培训教育,要求其不得销售虚假广告产品。
除了严厉打击违法产品之外,还要做好舆论宣传。首先,要多宣传国家有关保化产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其次,要加强保化产品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让消费者知道什么是合法产品、什么是非法产品,努力提高老百姓的自我保护能力。第三,宣传药监部门的打假情况。此外,还要发挥广大群众在规范市场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他们举报违法行为、提供打假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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