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医药零售业尚缺乏巨鳄级企业。一方面,受困于资金平台较小,业务量不大;另一方面,由于发展历程不长,缺乏先进的管理经验,零售业整体业务利润较低。特别是处方业务量较为薄弱,而这恰恰是国外零售业的主营业务。
我国至今仍缺乏大而强的药品供应链核心企业。有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最大的连锁药店销售额仅30多亿元人民币,美国最大的连锁药店沃尔格林,销售额达633亿美元。零售前3强占全国药品零售市场销售总额不足10%。大规模的连锁企业很少,还有一支庞大的单体队伍。要提高集中度,最关键的是为零售行业确立新标准,提高连锁药店的存活能力、竞争思维和系统管理机能。
商务部官网上发布的2010年药品流通行业统计结果显示:药品零售市场销售规模达1275亿元,比上年增长20%。销售前100位销售额合计6786亿元,同比增长16.7%。其中,前10位销售总额278.5亿元,同比增长18.3%,占前100位企业销售总额的41.1%(即在百强药店中,连锁药店前10强销售逾四成),同比增长1个百分点。处方药、非处方药和非药品类仍各占1/3左右。销售收入前100位的企业销售总额中,处方药占比为32%,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非处方药占比为38%,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非药品类(含保健品)销售占比为30%,与上年基本持平。单体药店生存艰难,只有微利或保本甚至亏本,靠走多元化经营之路维持生计,关门停业的不在少数。
纲要给力
《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纲要(2011~2015)》明确:“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和医药分开的逐步实施,鼓励连锁药店积极承接医疗机构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这对正处于转型中的零售连锁药店来说是一大利好,连锁将成零售业主导。
《纲要》提出:“5年内形成1~3家年销售额过千亿元的全国性大型医药商业集团,20家年销售额过百亿元的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总额8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60%以上,连锁药店占全部零售门店的比重提高到2/3以上。”这一目标的实现,将改变零售格局,尤其是对于中小连锁和单体店来说,大多只有被大连锁收购或实现加盟统一管理才能持续发展。
未来5年连锁药店将有极大发展空间,直营力强的连锁将掌握更大的终端话语权。同时,新开建的药店都必须是连锁店,即今后原则上政府主管部门将不再受理新的单体药店的许可证申请。笔者获悉,安徽省合肥市将在年内出台“药品零售网点设置规划”和“鼓励发展连锁药店的指导意见”两方面政策。一为了解决医保店在老城区扎堆的现象,二也能扶植连锁发展。上述政策如出台,笔者大胆猜想,合肥市可能将不再审批单体药店开张,医保资格也只向连锁药店发放。日前,安徽省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印发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实施标准及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的通知》,意在加强对新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监督管理,促进合理布局。
另一方面,药品流通行业作为整个供应链中的关键环节,一头连着生产企业,一头连着医疗机构和患者,其主导作用已经凸显。
《纲要》鼓励批零一体化,是对大型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提出的新要求。药品批零一体化是整合现有资源,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体现,但最终可能更多仍以服务主业为目的。以企业内部药品批发、零售板块整合的方式为基础发展一体化,可能更具发展潜力。
零售利因
对于零售连锁药店快速发展的有利因素,除了《纲要》中强调促进连锁经营的发展,创新药品经营模式外,现有连锁企业本属批零一体化企业,资金雄厚,硬件设施、人员素质和质量管理制度齐备、管理先进,底气足、有实力、品种多、规格全,能满足市场需求,药店经营服务和售后服务很好,能拒用医保卡刷百货用品、化妆品、保健用品等,在广大用户中有良好的信誉。今年初,有媒体报道称,农村连锁药店有九成是盈利的,这是其生存发展的先决条件。
新医改对县级医院进行改革,令农村医疗三级网络日趋完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新农合”等医保制度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销比例倾斜……以上种种,在盘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同时,也给基层零售药店带来一定冲击。这种冲击对单体药店是显而易见的,对连锁药店则无大碍。《纲要》还提出“社区医院处方外配”,利于促进医药分开,最终解决“看病贵”。
单体药店规模小,全依赖巨额差价生存,在新医改不断深化的当下欲谋出路,一是被并购,二是加盟,三是出局。美国的CVS连锁药店成立于1963年,然而仅用了40多年时间,就成为美国规模最大的连锁药店,超越了成立于1901年的沃尔格林。其成长主要得益于持续的并购。目前被连锁企业并购改为连锁药店的案例较多,这会是单体药店的最佳选择。
(作者系武汉医药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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