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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企业绕开贸易暗礁 顶层设计护航

发布日期:2011-11-15  |  浏览次数:60370

 如何让企业去创新、去出口、去适应国际形势,是国家政策制定之初就要体现在顶层设计中的理念,也是新医改推进和“十二五”启动时刻最需要也最容易实现的内容。  

  转变贸易模式的根本在于实现产业结构调整,而体制的顶层设计正是持续促进结构调整,调动社会资源的最有效方式。

  作为拉动医药经济增长的第三架马车,产业希望能够快速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向价值链上游快速延伸,但难以跨越的矛盾是,在产业结构调整尚未完成时,医药经济持续增长仍需出口拉动。

  在这变革的关键时刻,顶层设计的意义在于集中一切资源促进产业发展,让企业自主积极地升级发展。  

  难以调和的“矛”与“盾”

  入世十年后的今天,中国医药出口从50多亿美元到目前约400亿美元,占中国医药总产值的21%,说明中国出口发展速度非常快。

  但是,目前中国低附加值的产品出口金额,包括大宗原料药和医用耗材、敷料等相对低端产品,仍占到70%左右的比例,这与十年前并未有多大的差别。

  这并非表示入世对中国没好处,恰恰相反,入世为中国医药产业的发展带来了从思维理念、经营管理方式、政策制定等一系列关乎产业根本的冲击和再筑建。

  但是,入世之初医药行业曾经希望实现的“以市场换技术”,通过短期的市场占有率换取医药产业快速持续发展技术能力的梦想未能实现,如同汽车和日化行业一样。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综合部主任许铭认为,首先,外资企业产品技术保密工作做得非常好,而且核心技术不引入中国;其次,外资企业的人才并未大量流入本土企业,也使得本土企业的科研技术、管理水平无法直接借用外资企业的模式。由此,外资企业的技术没有外溢,却拥有了中国市场。

  这样的出口贸易结构和关系,必然不是中国医药产业在入世之初所设想的结果,对医药产业而言也不是可持续发展的模式。

  甚至有部分学者认为,入世后,中国陷入了“进口高端产品,出口低端产品”和“出口实物产品换取美元外汇”的贸易怪圈。在全球产业价值链的时代,WTO框架内的发达国家通过汇率和自由贸易诱使其他成员国安心于“进口高端产品,出口低端产品”的国际分工地位。而这对中国医药经济的创新体系建设就是一种暗礁。

  改变这样的贸易模式,出口更多高附加值的产品,成为整个行业多年来的共同愿望和奋斗目标之一。

  然而,这又是一个短期内无法彻底改变的阶段性问题。

  在许铭看来,改变贸易结构和关系的关键点在于中国医药产业本身实现产业升级。很明显,由于目前产业结构还未调整过来,中国医药产业依然需要“出口”这第三架马车拉动增长,需要解决生存问题。

  因此,以大宗原料药和耗材等产品为医药出口主体的格局,仍将持续一段时间。但是,在中国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5~10年后,这些产品的比重将逐步下降,随之提高的则是高附加值产品,包括特色原料药、品牌仿制药、高附加值的医疗器械等。

  产品附加值低的出口结构和不可或缺的第三架马车的经济拉动作用,与中国医药出口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是一对短时间内难以调和的矛盾,必然有一个渐进的过程。  

  顶层设计进入关键期

  那么,从长远发展来看,促进出口增长方式转变最有效、最持续的方法是什么?

  转变中国目前的贸易结构和模式,简单来说就是降低低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增加制剂、品牌仿制药甚至原研药物、高技术含量的医疗器械的出口,这些都需要企业创新。

  尽管每年国家都投入数百亿元资金用于直接支持产业项目的开发,对整个产业发展促进的实际成效却未见明显增加,更难谈原研药物的出口。虽然一批国内企业建造了符合FDA或欧盟标准的生产车间,却大部分用于承接代工业务,对出口贸易的转变并没有多大好处。

  在许铭看来,贸易方式转变的先决条件是实现国内制药产业的升级和结构调整,而这其中的关键就是国家政策体制机制的构建能否体现出促进行业发展的顶层设计。

  借鉴美国生物医药的发展经验可以发现,美国制药创新发展速度最大的推进力就是在政策制度的顶层设计之下,其鼓励企业敢于去开拓创新,走向国际化。具体措施包括创新税收减免、贸易便利化、绿色通道式的金融环境、创新药物定价从优等。

  美国的政府资助资金大部分用于基础性的学科研究,具体药物的发现和研究基本上都是由创业型实验室和中小企业完成的。生物医药产业中大部分的基础创新药物掌握在中小型实验室或企业手中,这些企业要实现发展或持续性的创新临床研究,经常需要更好的资金支持。而美国的中小生物医药公司发展速度非常快,因为一旦真的具有创新实力,就很容易获得资金和资源支持,支持主要来源于社会各界或者投资机构。

  看起来视乎顺利成章,但为什么在中国,中小企业就无法获得良好的资金和资源的支持?最关键的原因就在于国家对创新的顶层设计还没有体现到位。

  举个例子,如果一家天使创业投资机构投资某个创业项目或创新产品失败了,如果在美国就会得到补偿,按照项目其损失的资金的部分比例金额,减免该机构往后创业投资中的税收;同样地,如果项目投资成功后,其愿意继续进行创业天使投资,该项目投资所得增值税等可以延缓缴纳或有减免部分。

  通过体制设计上的引导,美国政府成功地把资金始终留在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的领域范围内,并且将药品创新最大的风险成功地找到了承担主体,这为创新成果的孵化从一开始就打下了基础。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的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是非常活跃的,银行家、医生、律师等从业人员都愿意把个人资金通过各种渠道投向这些处于起步阶段却潜力无限的企业。

  中国投资机构对创投的看法则不一样。中国投资者的创业投资,一是担心企业的创新性是否足够,更担心产品出来后注册审批时间过长、知识产权保护不完善、产品定价力度等因素的影响,而一旦投资失败,更是大把银子“打水漂”。中国的普通大众更不可能进行天使投资。

  这就是两个体制设计下,出现的完全不同的创新环境和创新结果。

  许铭认为,中国制药创新最需要的并非是直接的资金支持,而在于形成社会资源支持创新的环境。否则,中国每年数百亿元的直接支持,也并未获得足够的创新发展。

  “同样的逻辑,中国医药产业的升级转型和结构调整,以及中国医药出口贸易的转型,最需要的就是如何让企业主动进行升级,让企业去创新、去出口、去适应国际形势,也就是从国家政策体制制定之初就要体现出顶层设计的理念,这也是新医改推进和‘十二五’启动关键时刻最需要也最容易实现的内容。”许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