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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医疗机构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有关事项的说明(十二)

发布日期:2009-12-14  |  浏览次数:54621

本中心关于企业层次划分的情况公布后,根据各报价人的申诉,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以下企业层次做了调整,现予公示。

如有疑议,申诉材料务于2009年12月13日17:00前传真至我中心,逾期不候。

传真:0591-88500592    87849262

 

企业层次调整情况表.rar

 

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心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