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
湖北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生产企业及产品注册审核工作已初步完成,我中心根据《2009年湖北省国家基本药物(基层版)集中采购及配送实施方案》、《基本药物产品注册材料要求》、《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注册材料要求》的要求和企业递交的纸质注册材料,对规定时间内在“湖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填报并提交注册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对企业及产品填报错误项目直接进行了修改。
现专门就网上产品信息中“包装数量”及“制剂单位”、“包装单位”填写错误的修改情况说明如下:
填报包装单位为“箱”:部分品种包装填报为100瓶/箱(针剂)或320盒/箱(胶囊剂),我们现已改为1瓶/瓶(针剂)和24粒/盒(胶囊剂),因此包装数量和包装单位均已修改,请企业下一步报价时注意应按修改后的包装数量和单位报价,不要以“箱”为单位报价;
部分化学药片剂(胶囊)品种:部分片剂或胶囊品种包装写为“板”,我们已根据说明书一律改为“粒(片)/盒”,但说明书中没有详细说明其产品零售包装是按 ‘板-小盒-大盒’ 还是 ‘板-大盒’,为避免报价时出现问题,建议生产企业尽快提供明确零售包装单位证明材料,或按照我中心修改的包装描述进行报价;
部分中药丸剂:部分品种没有按平台描述的规格对应的包装数量填写,如“防风通圣丸(水丸)”网上规格“6g”,某企业填报包装为“1200丸/盒”,导致其根据制剂定价折算的包装定价高达“780元/盒”,又如“逍遥丸(水丸)”网上规格“60g”,某企业填报包装为“720丸/瓶”,导致其根据制剂定价折算的包装定价高达“4608元/瓶”,对此,我们分别将上述两个品种的包装根据其说明书和物价文件的描述分别改为“10袋/盒”、“1瓶/瓶”。
因关于包装方面的错误无法一一列举,现将对部分网上填报“包装数量”及“制剂单位”、“包装单位”的修改情况提前公布如下,请各企业及时下载查看。如有疑义的请企业被授权代表在2009年12月27日下午17时以前提出书面申诉(不要求企业盖章)并附产品说明书以便现场复核修改。
点击下载:注册产品包装审核修改情况.xls(表格所列品种仅涉及包装问题,不代表该品种其他方面已通过审核,未列入表中的品种也可能存在包装填报错误而未被审核发现的问题。企业应仔细查看“平台”上本企业产品信息审核及修改情况,核对“政府定价”栏是否与《政策法规》栏目中“鄂价工农(2009)280号(基本药物定价含湖北整补品规”物价文件有较大出入,发现问题的应及时提出)
注册审核申诉表格式.doc
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
200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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